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
- 中文名
- 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
- 简称
- 呼和浩特妇联
- 成立时间
- 1950年11月
- 类别
- 群众组织
目录
(二)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
(四)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五)指导市妇联机关所属单位及基金会、协会的工作。
(六)指导市各级妇联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加强同
市妇联机关现设五部二室
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研究;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承办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等。
组织联络部
负责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干部教育工作;承担对旗县区妇联领导干部协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与台湾香港、澳门妇女组织、妇女人士的联谊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宣传部
负责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妇女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指导妇联系统的报刊工作;组织“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工作等。
妇女发展部
负责动员、组织城乡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旗县区妇联组织妇女进行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动员、组织妇女参与扶贫攻坚、西部大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引导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组织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等。
权益部
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妇女各种投诉,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进行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参与自治区普法工作,参与有关法律的执法检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市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与修改;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儿童工作部
负责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开展儿童工作,促进儿童事业的发展;实施“春蕾计划”,救助失学女童;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儿童活动阵地工作;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并推进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呼和浩特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领导下,呼和浩特市妇联以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为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
在政府委托、妇女需要、市场缺位、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强化参与职能,在小机关、大事业、社会化上下功夫。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项目化运作、社会化格局构筑、特色化品牌打造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
大力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妇女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推动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实施《呼和浩特市妇女发展纲要》、《呼和浩特市儿童发展纲要》。在全市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岗位争优秀,巾帼建新功。
在妇联机关倡导“热忱、团结、进取、创新”的妇联精神,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建设活力首府、美丽首府、和谐首府作出新贡献。
市妇联先后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基层先进协调组织,以及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先进集体等荣誉。
2018年3月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妇联召开十一届四次执委(扩大)会议,选举云玉美同志为市妇联新一任主席,选举云玉美、庄淑珍、李红、张蕾、张晓华、张瑞新、宝欣、郭巧玲、韩权芬9人为常委,替补龙玉芝等9人、增补王媛媛等20人为执委。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2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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