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文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属性
- 国家权力机关
- 任期
- 五年
- 驻地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目录
法制委员会
内务司法委员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办公厅
预算工作委员会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
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纪检监察组
机关党委
宁夏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出炉
据新华网2018年5月30号报道,5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对立法项目、法规起草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未来五年宁夏立法工作的“任务表”。
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是增强立法工作科学性、主动性,保证立法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的一项制度安排。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和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启动了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改革和发展于法有据,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本次立法规划共列立法项目42件,其中,制定法规19件,修订法规23件。涉及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方面的立法项目有9件;涉及实施脱贫富民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项目有5件;涉及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推进绿色发展方面的立法项目有9件;涉及推进文化繁荣发展,加强社会治理方面的立法项目有13件;涉及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立法项目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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