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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妇女联合会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是全省各族各界妇女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中文名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
简称
江西省妇联
正式成立
1950年7月
类别
群众组织

目录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江西省妇女联合会
  1950年1月江西省民主妇女筹备委员会成立,1950年7月

妇联主席:王庆

副主席:

黄海燕、肖晓兰、饶冬梅

部室设置

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统计、财务、信息网络建设、内部刊物编撰发行以及检查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组织部

协助设区市党委管好其妇联领导班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负责编制全省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省直各单位和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工商联妇女组织及非公有制经济、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联谊工作;负责省妇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指导省女科技工作者联谊会工作。

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城乡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指导妇联系统的报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的推荐、申报工作。

妇女发展部

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搞好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扶贫、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指导全省各级妇联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指导省女企业家协会的工作。

权益部

参与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拟定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动全省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参与有关普法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各种渠道妇女投诉,参与重大典型案件的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指导省女法律工作者联谊的工作。

儿童工作部

协助有关部门实施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协调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儿童事业的发展,组织开展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营造适宜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负责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培训、宣传、普及工作;做好女童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实施“春蕾计划”;加强对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和妇联系统自办园所的指导与管理;指导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和省儿童少年基金会的工作。

妇儿工委办

承办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编制省级妇女、儿童发展中长期规划并推动实施和组织监测评估;协调和推动各成员单位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单位

江西省妇联干部学校

江西省女子中等专业学校

江西省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东方女报社

江西省妇女研究所

主要工作

江西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江西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江西省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通过《江西省首届妇女代表会议决议》,提出全省妇女运动的任务为发动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和生产建设与文化建设事业,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围绕这个中心任务,要争取妇女在土改中应得的利益的妇女在社会上应有的权利,彻底实行婚姻法,逐步解决妇女的特殊问题。

1953年,江西省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在全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下,妇女运动应从改革转向建设,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爱国增产运动,同时贯彻《婚姻法》。

1957年,江西省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号召全省妇女,积极持久地投入增产节约运动中去,为争取完成及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迎接第二个五年计划而奋斗。

1964年,江西省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号召全省妇女努力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投入到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项伟大革命运动中去。

1973年,江西省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要求,各级妇女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加三大革命运动,参加“业学大庆”、“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努力“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同时要求认真落实党对妇女工作的各级政策,关心解决妇女切身问题。

1983年,江西省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号召全省妇女在党的领导下,发扬光荣传统,奋发图强,开创妇女运动新局面。

1988年,江西省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指出全省妇女运动的基本任务是: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动员和团结全省各界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和建设,在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同时,努力探索新时期妇女运动的新路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会议号召全省妇女发扬“四自”精神。

1994年12月,江西省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今后五年全省妇女运动的任务是:大力提高妇女素质,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全面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和推进妇女组织的改革的建设。

2000年7月,江西省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今后五年全省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进一步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妇女发展和儿童生存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家庭中的平等权利进一步实现;妇女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全省妇女在广泛参与中实现全面进步。重点实施好“女性素质工程”、“女性创业工程”、“家庭文明工程”和“社会维权工程”,激发和凝聚广大妇女的智慧和力量,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努力开创江西妇女运动、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2008年6月26—27日,江西省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在南昌召开。大会指出今后五年全省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推动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进一步协调发展;推动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平等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生存状况进一步改善;推动妇女的文明程度、整体素质得到较好提升,投身创新创业的热情和参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

2013年7月29—31日,江西省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在南昌召开。大会指出今后五年全省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紧跟党走第一要求,用党的事业凝聚妇女共识;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在实现富裕江西梦中建功立业;围绕保障民生第一大事,在实现和谐江西梦中扬优成势;立足生态第一优势,在实现秀美江西梦中奋发有为;牢记服务第一宗旨,在推进党建带妇建中加强妇联自身建设。

历届主席

江西省妇联历届主席(主任)名单:

危秀英 (1950-1953)

赵辉 (1953-1954)

朱旦华 (1954-1968)

樊孝菊 (1973 -1978)

朱旦华 (1978 -1983)

万绍芬 (1983-1985)

段火梅 (1985 -1994)

金祖光 (1994 - 1999)

魏小琴 (1999 - 2003)

李亚平 (2003 - 2011)

潘玉兰 (2011 - 2016)

王庆 (2016 - )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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