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
广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于1998年7月,是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广安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中文名称
- 广安市人民政府
- 成立时间
- 1998年7月
- 性质
- 国家行政机关
- 地区
- 广安市
目录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广安市邓小平故里管理局
广安市监察局(与中国共产党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 )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广安市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执行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办理四川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