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文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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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南文艺学校始建于1958年。
1962年因“三年困难时期”精减机构停办,1977年恢复办学,定名为“江西省文艺学校赣南采茶班”。
1985年经省文化厅批准,更名为“江西省文艺学校赣南分校”。
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江西省文艺学校赣南分校改为单独建制的文艺中专,正式定名为“赣南文艺学校”,县处级建制,招生和分配列入国家计划,隶属赣州市文化局主管。
1999年,经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赣南客家艺术学校”,与赣南文艺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目的旨在弘扬客家民族文化,培养更多的客家艺术人才,并设立了“赣南客家艺术教育基金”。学校现已开设有戏曲表演、声乐、舞蹈表演、器乐演奏、美术设计、商务礼仪、群众文化艺术、少儿舞蹈及器乐、幼儿教育、计算机应用、普通高考艺术特长班(音乐专业、美术专业)等 10 多个专业,学制分三年制和五年制。三年制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一、高二在校生,五年制主要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2013年2月26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客家文艺学校并入赣南教育学院,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环境优美,交通方便,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校园占地面积16亩,校舍建筑面积 13574平方米,其中多功能音乐厅1座,练功场10个,琴房20间,画室 5 间,钢琴 25 台,电钢琴25台,电子琴25台,电脑40台,满足了教学的需求。
现有任教老师百余号人,其中国家二级演员3人,高级讲师8人,中级职称28人,教师中有受聘于北京舞蹈学院的民间舞蹈教授,形成了结构合理的教学队伍,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高质量的教学,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优秀学生。
培养从事舞蹈表演、编创、策划等艺术工作的专业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专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
培养从事声乐表演艺术工作的专业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专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
培养从事器乐演奏工作及群众文艺团体的组织辅导工作的专业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专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培养从事戏剧表演艺术及群众文艺团体的组织辅助工作的专业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专业文艺团体等。
培养从事群众文化艺术“一专多能”的专业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文化馆(站)、文化宫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团委、艺术团等。
培养从事电脑美术平面、三维设计、群众文化艺术普及以及广告、室内装饰行业的专业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文化馆(站)、文化宫、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团委、艺术团及广告公司、 装饰公司等。
培养从事幼儿教育的中等艺术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各县、市、乡、镇幼儿园。
培养熟悉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工具、具有熟练软件操作维护和开发能力的应用型和管理型人才。毕业生可从事各类型企业现代化办公文秘、网络管理与维护工作以及各中小型广告公司平面设计、装饰制图等工作。
培养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关实务的基本知识和礼仪接待、对外交往及庆典活动、社交方法和技巧并具有公关策划的能力等应用型人才。主要面向各企事业单位。
培养从事播音与主持艺术工作能力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培养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及实践能力的服装设计与服装表演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从事幼儿教育与辅导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从事三维游戏角色动作的制作、数码动画、影像设计创作与科研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游戏动画设计、网络游戏原画创作及特效制作技巧,熟练使用特效编辑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掌握建筑学和建筑美学理论、室内装潢设计原理与设计方法,能编制室内装潢工程预算的应用型人才。通过考试,学生可获得图形图象制作员、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员技术等级证书。
培养从事油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美术设计印刷、工艺装饰画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据统计,从1986年至2003年的17年中,学校师生参加全国(国际级)级音乐、舞蹈、美术大赛中,有8人(次)获一等奖,4人(次)获二等奖,9人(次)获三等奖,参加省级比赛中,有21人(次)获一等奖,16人(次)获二等奖,30人(次)获三等奖,如获 文化部第四届文华大奖、十一届梅花奖的龙红,获全国青少年书画优秀作品展一等奖,作品送日本参展被日本美术馆收藏的 国画《报晓》的作者刘丽,获硬笔书法国际青少年画展金奖的作者黄昌军,获第九届“步步高”杯青年歌手大赛银屏奖的陈宏、曾昭优,获第十届“哈药六”杯青年歌手大赛银屏奖的周欢,获全国“爱我中华”歌手大赛优秀奖的张红英, 获“黄金搭档”杯全国服装设计与模特大赛第十一名的杨菁, 均是我校毕业的优秀学生。自学校开办以来,共向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2800余人,每年的应届毕业生均有10-20人考入北京舞蹈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等高等艺术学府继续深造。
校长:夏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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