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总工会
- 中文名
- 成都市总工会
- 外文名
- Chengdu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 类别
- 群众组织
- 成立时间
- 1926年10月10日
目录
2009年5月,成都市总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
2010年被全总授予“全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评为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2011年被全总评为“‘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先进组织单位”;被全总授予职工书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被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主持市总工会全面工作。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负责市总工会日常工作。
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协助分管法工部、财务部、资产监督管理部、成都市职工大学(工会干校)、成都市总工会都江堰疗养院、中互保成都办事处。
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协助分管组织部、民管部、经保部、轻化纺工委、成都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
市总工会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分管市纪委派驻纪检组。
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分管机关党委,协助分管科教文卫体工会、离退休工作。联系市直机关工委。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
分管经审办(审计处),协助分管机冶交工委、国防电子工委。
成都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名单(共20名)
主席:吴凯
常务副主席:张余松
副主席(按推荐顺序排序):
曾祥斌 徐锐 陈聪(女) 郭强
常务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毛国洪 向丽(女) 刘彦琴(女) 刘锦霞(女) 李长清
李怀玉 肖芳(女) 范吉斌 荣红(女) 胡小东
夏煜煊 柴霖 徐春 廖小泉
(一)根据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全市工作的大局和工会工作的重点,研究和制定全市工运事业发展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工作。
(二)依照有关法律和工会章程,贯彻执行成都市工会代表大会决议和常委会议定事项,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参与涉及本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参与相关立法工作。
(三)开展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反映职工队伍的动态和职工的愿望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根据下级工会的要求,与相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研究制定本市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制定并落实全市工会组织建设的各项规划和制度,负责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和开展全市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市各区(市)县总工会、基层工会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五)动员、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会工作;研究本市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的状况,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的落实情况,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协助政府做好成都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承担成都市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职工董监事制度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再就业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和完善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深化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参与本市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开展全市工会的信访工作。
(七)制定全市工会的宣传教育规划,在职工中开展有关法律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级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和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工会各级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
(八)负责市总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和回拨工作,以及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九)承担本市工会的国际联络工作和与港、台、澳工会的联络,发展与各国城市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
(十)承担市委和市政府以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服务、后勤等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与在蓉工会全国、省、市代表大会代表、执委会、常委会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与市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市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市总工会驻会市级产业工会干部、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配备和管理工作;协助区(市)县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对区(市)县总工会和市直机关工会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全市工会系统的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建设工作,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负责全市工会系统对外宣传联络及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工会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及报送工作;承担工会精神文明创建及意识形态工作。
负责工会事业发展理论、政策研究、工会统计和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重要文献、情报、资料的研究与编发;承担市总工会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工作。
负责全市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推动“职工之家”活动开展;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
参与制定涉及职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指导和组织实施职工(农民工)服务及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工作,推动落实职工福利,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活动;指导全市工会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服务。
(挂市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牌子)
参与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经济、科技等地方性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承担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工匠”、“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和技能竞赛、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负责指导、推动职工技术协作;指导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教育,参与职工重特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负责全市工会系统网络建设工作,承担网络工作平台、数据库建设、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全市工会普惠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和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负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对市总工会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承担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信访工作;承担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挂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参与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负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侵权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和推动女职工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困难女职工帮扶和女职工素质提升活动;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制定市总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审批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决算。
承担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具体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工作;承担市总工会委托的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制定工会资产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工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市总工会机关房产、基建、物资等工作;承担市总工会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工会)
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贝森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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