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总工会
- 中文名
- 青岛市总工会
- 外文名
- Qingdao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 类别
- 群众组织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湛山一路18号
目录
青岛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地方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青岛市委和
邓云锋
青岛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于睿
青岛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蔡绮
青岛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王建民
青岛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逄慧云
青岛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副组长
周新国
青岛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梁海泉
青岛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李明
青岛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
刘福斌
青岛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阮丁
青岛市总工会副巡视员
王爱民
青岛市总工会副巡视员
二、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向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三、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四、研究制订工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负责市直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区市委、市直党委(党组)管理各市直工会的领导班子。
五、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国和省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省“富民兴鲁”奖章(状)的推荐评选工作;承担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
六、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订兴办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制度和规定,负责指导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对外交流工作,发展同其他国家城市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负责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工作。
办公室
负责市总全委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部署工作的督查和机关内部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席(联系)会议的组织;负责市总工会文件和市总工会领导讲话的起草与文稿审核;
负责全市工会系统计算机联网、应用及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管理。承担市总工会对外交流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市总工会机关文秘、保密、档案、机关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政策研究室
负责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重大理论政策的研究工作;负责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市总确定的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负责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起草市总主席办公会议、常委会议交办的重要文稿;征集工人运动史料,整理编写市工会大事记、工会志;编辑出刊发行工会机关刊物;负责统计工作。
法律工作部
参与涉及工会和职工立法工作的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涉及工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立完善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市、区总工会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指导和承担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认定、登记和管理。承担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负责接待处理职工的来信来访,承担青岛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基层工作部
研究提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意见负责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外企、私企、改制等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以及街道(乡镇)、摄取的工会组建工作;负责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和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部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关于工会组织制度和领导体制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市总全委会、经审委有关组织、人事工作;协助市(区)委、市直党委管理市直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规划、管理和协调。
负责市总机关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编制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的管理;承 办市总机关和系统工作人员的任免、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工资、出国(境)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管理。
财务部
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及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编报市总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市总工会留成经费;审批下一级工会经费预、决算;负责各级工会、工会劳福事业及市总工会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民主管理部
指导、推动基层工会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负责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职工持股会的审核批准;承担青岛市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市直工会推行厂务公开工作。指导市直工会与同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保障工作部
负责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和拟定;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物价、住房和社会救济等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协助政府做好困难职工群体帮扶救助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承担职工市场监督总站的工作;承担市退休职工协会的日常工作。对工会所属职工疗休养事业的业务实 施指导。
生产劳动保护部
负责组织指导和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承担全国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以及省劳模、“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状)获得者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承担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及管理工作;
参与市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承担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劳模协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宣教文体部
负责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负责制定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制定全市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规划; 组织指导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新闻发布工作;做好工会报刊的发行工作。对市总工会所属文化宫、俱乐部业务实施指导。
女职工部
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参与女职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及实施监督;调查研究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工作的开展,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市直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经审办
负责有关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的制定;指导全市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市级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工会经费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总工会直属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
事业发展部
对全市工会企事业资产进行宏观管理,对市总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监管;研究制定工会企事业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会企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审核、审批工会企事业资产处置事项;
履行市总出资人代表职责,对市总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总直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有关工作;负责市总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有关工作;负责市总系统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负责市总职工之家大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老干部工作处
负责市总工会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青岛湛山疗养院
青岛市职工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青岛市职工文体事业发展中心
青岛市职工学校
青岛市总工会干部学校
青岛市总工会职工保险互助中心
青岛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湛山一路18号
邮编: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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