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总工会
- 中文名
- 合肥市总工会
- 外文名
- Hefei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 成立时间
- 1949年
- 类别
- 群众组织
目录
合肥市总工会设12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党委,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研究室、权益保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基层工作部、网络工作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和资产管理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直属党委;
管理4个产业工会,即:工交工会、财贸工会、建设工会、文教工会。
下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即:市职工大学、市工人文化宫、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市工会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张业锁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领导市总工会全面工作。
王兴梅
合肥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主持市总工会工作;分管市总工会招商、扶贫、关工委工作;联系市直机关工会、市公安局工会、市农林水工会,省巢湖管理局工会。
欧浩军
合肥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分管宣传教育部、基层工作部、网络工作部,市职工大学(市工会干部教育中心)、市工人文化宫、市总工会信息中心,联系市职工文化体育发展研究会。
张晓亚
合肥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分管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女职工部(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市建设工会、市文教工会,联系市劳动模范协会、市职工技术协会。
张敬
合肥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分管办公室、研究室、权益保障部、法律工作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市工交工会,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市工会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基建办(市工人文化宫基建),联系市工会事业发展研究会、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合肥办事处。
叶雷生
合肥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分管组织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直属党委(包括机关工、青、妇工作),市财贸工会,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党建、统战和人才工作。
裴文娟
合肥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挂职),协助分管市财贸工会。
段开梅 市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程亚松 市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耿茹 市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吴雄飞 市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储长斌 市总工会调研员
邹华前 市总工会调研员
梁晨光 市总工会调研员
负责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及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承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指导县(市)、区总工会与同级政府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负责市总工会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信访、统计、保卫和机关卫生、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行政事务;负责市总工会的有关外事活动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对市工会资产(事务)管理中心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负责协助县(市)区、开发区党委(党工委)管理县级总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管理市产业(系统)工会领导干部;指导县级总工会、市产业工会、直属工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有关人事工作;负责与市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市政协工会界别委员和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委员的联络工作;
负责市级及以上优秀工会干部及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负责对县(市)区、开发区、产业和直属工会年度目标考核测评;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市职工大学(市工会干部教育中心) 有关工会干部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
制定和提出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和任务,指导各级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市里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工会工作的新闻宣传、网络宣传和工会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与新闻单位、网络媒体的联络沟通协调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市职工素质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会“职工书屋”建设;承担市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市工人文化宫和市职工文化体育发展研究会的业务指导。
负责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重要理论政策的研究工作;负责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市总工会确定的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市总工会重要文件、领导同志讲话稿及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等重要会议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本市工运史(志)资料的编写和《合肥工运》的编辑、发行工作,负责对市工会事业发展研究会的业务指导。
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就业援助和职工互助互济工作。对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在职职工、互助互济职工、因病致贫职工实施大病救助;对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持证职工和非持证职工遭遇突发意外伤害实施救助;
对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在职职工、农民工,本人是工会会员,缴纳工会会费,符合有关申请条件,其子女参加当年参加高考被录取(含本科、专科、高职)的实施助学;对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实施“两节”送温暖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困难企业和工会会员实施小额贷款贴息服务。
负责全市(互联网+)普惠职工工作;研究制定工会服务职工的项目规划,组织协调相关工作,指导全市职工服务中心(站)建设;负责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指导全市职工疗(休)养工作;负责对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的业务指导。
牵头做好市级及以上各类先进单位、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级及以上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根据市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市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做好困难劳模慰问、救助等各项服务工作。
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和职工技术创新、职工技能提升等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承担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职工技术协会和市劳模协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建设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指导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和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事)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承担市推行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网上工作规划;承担市总工会并指导县级总工会门户网站和网上平台建设工作,协调推动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构建“互联网+”工会服务职工体系;
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研究制定、监督落实工会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相关制度,建立信息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市职工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工会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负责对市总工会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
指导和承担工会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对基层工会的社团法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困难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开展工会工作而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和志愿律师服务;为工会职工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服务;为基层工会法人资格提供登记(变更、注销)服务。
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的有关立法、法规和政策的研究、拟定工作;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建立与市有关部门会商机制;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指导和推动县级工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负责对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有关职工法律事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参与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政策、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订以及实施监督;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女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调查处理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工会财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机关财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审批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的预决算;指导全市工会开展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市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和监督;
负责全市工会资产和市总工会本级企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审核市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工会资产处置事项;负责指导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工作,参与发展规划、协调、管理;负责对市工会资产(事务)管理中心有关资产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负责指导全市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组织对市总工会及直属事业单位、县级总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全市工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根据委托,承担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工会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工作,指导好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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