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总工会
- 中文名
- 长春市总工会
- 成立时间
- 1949年5月
- 现任主席
- 甘琳
- 类别
- 群众组织
目录
办公室
负责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对机关各部(室)、各产业工会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和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稿的文字综合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文秘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调研室
负责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围绕市总工会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全总和省、市总工会布置的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重要文献、情报、资料的研究和编发工作;负责信息工作;负责市总工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有关统计工作。
组织部
负责全市基层工会组织的建设和会员会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工会的管理、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各县(市)区及直属企事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负责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表彰工作。
宣传教育部
负责参与和指导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和提出全市工会工作宣传教育规划与任务,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参与研究制定职工思想道德、文化教育、体育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市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调查分析职工队伍现状和思想动态,提出相应建议;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指导基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工会新闻、出版工作和工会宣传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管理工作。
经济技术部
(长春市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办公室)
负责参与和指导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评模表彰工作。参与市经济建设、经济改革有关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指导基层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指导长春市劳模协会工作。
劳动保护部
负责参与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参与市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参与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监督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保障工作部
负责参与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工作。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劳动就业和收入分配的法律法规、政策与实施监督;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正确使用和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执行;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物价、住房和社会救济等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参与退休职工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
女职工部
负责参与和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调查研究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生活、学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女职工工作理论政策研究;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法律工作部(集体合同部)
参与和指导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立法和执法监督。参与我市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研究制定;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指导劳动争议调处和推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协调指导职工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推动、指导全市工会组织开展平等协商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负责监督检查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的履约落实工作;负责集体合同制度的监督保障机制的工作;参与和指导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财务部
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会有关财务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负责编制本级财务预算、决算,并定期反馈预决算的执行情况;负责市工会本级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并指导县(市)区工会搞好资产统计和管理;负责全市工会系统资产管理。
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对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总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负责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工会和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管理、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技术工人晋级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及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做好有关老干部工作。
民主管理部
负责指导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承担指导推行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地方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等。
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四防”安全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和各项责任制;负责职工对外交流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国内外交流学习活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工商年检、事业登记、综合统计等服务性的工作;负责对基层工会企业的调查研究,同工商、税务、劳动、工资、社保、就业等部门进行工作协调。完成市总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重工机电工作委员会
基建交通工作委员会
财贸轻纺工作委员会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长春市委员会
长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长春职工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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