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朝春
姜朝春,男,汉族,柳编(广宗柳编)传承人,2017年12月28日,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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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朝春,自幼跟随其父姜宗礼学习柳编技艺,为第11代家族技艺传人,擅长编簸箕。高中毕业后正式进入柳编行业,1980年开始能够独立完成柳编技艺(绵柳)整套工序,自制镰刀、锥子(环锥、草锥)、计量、麻绳、线刀等工具,时常外出与同行交流,学习更加复杂的柳编制作工艺。
姜朝春的徒弟众多,作品多次参加深圳、成都、石家庄等大型博览会,还代表广宗县参加了山东举办的“手工作品大赛”。
其制品有簸箕、篮子、圆簸箩、方簸箩、盒子簸箩、盛面粉用的八斗、结婚时妇女使用的八角盒子,还有近年编织的矿工帽等,形式多样,技艺全面,制作精湛,业绩突出,传承能力较强,在当地拥较高的知名度,传承谱系清晰,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2017年12月28日,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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