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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文

中共山东省日照市原市委书记。因包庇其妻徐峰丽(犯走私罪),并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万元、美金3000元,1996年9月20日,被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姓名
王树文
性别

目录

受贿罪

案件脉络

1997年5月24日 中纪委就王树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案转发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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