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核发记者证有关事项公告 2018年6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核发新闻记者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目录 2018年6月5日, 一、自2018年3月26日起发放的新闻记者证,在印有“身份证号”的信息页上加盖“国家新闻出版署”公章方为有效。二、2018年3月26日前已核发、并通过2017年度核验的新闻记者证,不加盖“国家新闻出版署”公章。该新闻记者证继续有效。特此公告。国家新闻出版署2018年6月5日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下一篇 冲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