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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鼎立法则

Jagdish Sheth和Rajendra Sisodia认为,每一个行业发展到最后都会形成由三个大公司所霸占的局面,这就是他们提出的“三强鼎立法则”(Rule of Three)。 当我们检阅各个行业的明星企业的时候,从航空业的联合、美洲和三角洲,到快餐业的麦当劳、汉堡王和温迪斯,你会发现,“3”确实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其他运气好的公司,在自己的利基市场上分得一杯羹,运气差的则徘徊挣扎于大众化和专业化的鸿沟之间,看不到未来。

目录

公司公司
   

公司运营公司运营
   两位美国教授Rajendra Sisodia和Jagdish Sheth,围绕着“三强鼎立法则”进行了一系列的经验研究和实证调查, 基于数年时间、对上百家美国全国性大公司和地方性中小公司的研究,Sisodia和Sheth发现,每一个市场确实都被三个市场领袖主宰着,围绕着这三大员的其他公司,要么在某一利基产品(Niche Product)上取得优势(如生产

各种规模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这一法则来制定相应的竞争战略。

优点分析

符合粗略却简单适用的

企业运营企业运营
   无法对很多例外情况进行解释。

可能存有其他影响因素,需要进一步探讨。

有些人认为,根本不存在这个神奇的“3”,在美国各个行业造成三强鼎立的原因是美国的反垄断法。

在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其应用范围同样有限。 对于欧盟来说,也许“四强鼎立”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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