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王敬梓 王敬梓,男,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210402196207030970,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涉嫌挪用公款罪。2009年3月20日外逃至越南。 目录 2009年3月20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外逃至越南。2018年6月6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王敬梓在其中。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黎明 下一篇 建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