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彭斯在1970年提出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买卖主体不可能完全占有对方的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必定导致信息拥有方为谋取自身更大的利益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这三位经济学家因对这一理论的杰出贡献而荣获 2001年度经济学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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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虽然会在短期内给一些钻营取巧之徒带来欺骗消费者的便利,但长期看,也会给一些正直、聪明的企业家创造脱颖而出的机会。设想一下,当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顾客的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有一个人诚实无欺,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更进一步,如果这个人采取一种顾客能看得见的方法来证明自己的诚实,又会怎么样呢?在
在旧车市场上,每一辆旧车的质量好坏是不同的,但只有卖者知道车的真实质量,买者对每一辆车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只知道此种车的一般质量,因而愿意根据一般质量支付价格,那些低于平均质量的次品车就可以乘机脱手。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其他市场中也存在。比如,在劳动力市场上,对于雇主来说,面对大量的应聘者,他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了解他们的全部信息,只能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像学历、经历、是否做过学生干部等有限信息来选择人员。正是由于劳动力市场上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雇主必须靠一种市场信号(比如学历要大学本科)来进行识别。但实际上所选的大学本科生能力并不一定都强,有的甚至不能胜任工作。这就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所以,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决策失误,无论厂商还是消费者都要通过各种途径找到更好的传递信息和搜索信息的途径。首先,厂商可以提供保修承诺或以广告来向消费者传递优质产品的信号;其次,可以建立独立的质量监督、认证机构,帮助消费者识别劣质产品;此外,还有合同解决办法(即在合同中对交易双方进行行为约束)和信誉解决办法(即允许提供优质产品的厂商获得超额利润——“信誉租金”,从而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厂商一旦在信誉上出问题,必定损失利益。这就使信誉成为一种真实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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