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王德水 河南省新乡市原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检察机关指控,1989年至1999年,王德水先后25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38000元、美元1000元、港币10 000元、摄像机一台。河南新乡市委原副书记,受贿款物折合26.5万。2000年10月13日,王德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所受贿赂被依法追缴。 姓名 王德水 目录 受贿罪 案件脉络 2000年21期 “政坛稳健派”王德水丢官始末 2000年9月15日 卖官鬻爵的组织部长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徐程程 下一篇 车艺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