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扎姆·穆勒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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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9年,在伽色尼王朝供职。1052年,任巴尔赫总督书记。1063年,在塞尔柱王朝素丹艾勒卜·艾尔斯兰执政时任呼罗珊总督、大臣,并任素丹马立克沙的太傅,1063~1092年担任维齐尔(即首相),掌管王朝实权。他任职期间,完善政治法律制度,充实政府机构,扩建军队,改革税制,在王朝首府伊斯法罕发展商业,建造客栈和公共设施,在帝国境内开凿运河,修筑大道,保证了商旅和朝觐道路的畅通。
他大力倡导、发展教育事业,传播伊斯兰教文化。除在清真寺举办传统的宗教教育外,在很多重要城市兴建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宗教大学,培养行政和宗教人材。他最初在内沙布尔创办宗教大学,1065~1067年在巴格达创办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尼采米亚大学,传授正统派艾什尔里的教义学和沙斐仪派的教法学,并开设哲学;历史、天文、医学、文学等课,聘请许多著名的伊斯兰学者如安萨里等人任教,并制定了一套教学规章制度。尼扎姆·穆勒克奖励学术研究,庇护学者和艺术家,为宫廷招贤纳士。安萨里的《圣学复苏》和欧麦尔·赫亚姆的《鲁拜集》,即是在其赞助和支持下完成的学术巨著。
1074~1075年,马立克沙采纳尼扎姆·穆勒克的建议,在赖伊(一说内沙布尔)新建的天文台中,集中一批著名的天文学家进行天文观测和研究,修改波斯历法,编成著名的太阴历《哲拉里历》(Jalali Calender)加以推广,素丹马立克沙曾命令臣僚书呈革除政治弊端的建议,尼扎姆·穆勒克奉素丹之命撰写了论治国之道的名著《政治论》(Siyasah Nam)。在这篇论文中,他要求素丹禁止皇戚干预朝政,建议恢复邮政制度和情报系统,主张建立严格的法律审判制度,严禁徇私舞弊,主张改革行政和军事管理制度,实行精兵简政。1087年,他推行军事采邑(即伊克塔)制度,规定军事长官可世袭素丹所赐予的采邑土地,农民除交纳田赋外,还要负担各种繁重劳役,从而导致了后来各地封建割据势力的称雄和王朝的分裂。1092年,尼扎姆·穆勒克在波斯的尼哈万德附近被阿萨辛派暗杀,葬于伊斯法罕,终年7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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