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村庄风貌提升和微改造设计指引
目录
人民日报2018年6月4日报道,从
结合乡村各自风貌 指导村庄风貌控制
《广州市村庄风貌提升和微改造设计指引》适用于广州市村庄地区,即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仍保留村建制的行政村范围。
指引将全市乡村风貌分为4类:山林田园生态风貌(花都红山村)、岭南水乡风貌(南沙大生村)、 历史建筑集中风貌(从化钱岗村)和一般型农村风貌(白云寮采村)。指引以突出村庄的风貌特色为原则,提炼形成村庄风貌提升的七大核心控制要素:田、林、水、筑、点、路、园,通过七大核心要素将风貌控制要求细化,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指导村庄地区的建设活动。
引入图案式农田景观 选取当地文化形象构图
该指引非常详细、具体。例如,针对“观赏型田地风貌”,指引中提出,引入图案式农田景观,对农田斑块的图案形状、色彩、品种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指引要求,图案式农田形状的选取一定要充分考虑当地社会文化,尽可能选取代表当地文化的图案形象,如:数字、文字或其他几何图形,各种吉祥物、象征物的形状,或者当前全国乃至全球的热点话题、经典场景以及新鲜事物。此外,形状的选取还要考虑到基质的地形,依照地形合理、有序开发。
此外,对于广州村庄的建筑风格和色彩,指引根据不同乡村的特点提供了四种改造风格与色彩的基本模型作为设计参考。对于当代个性化建筑风格的村庄,指引提出可采用不同色相、明度、纯度的色彩对建筑进行粉刷,形成独特的村落建筑风貌,但是需注意增加统一的元素(统一颜色风格的屋顶、窗套门套)。另外,可以增加 3D 彩绘等元素,增加村庄特色。
宜造曲折有趣巷道 避免建成欧式屋顶
与此同时,指引特别突出要保持村庄风貌的自然性、原真性,以及方便村民生活。在村庄街巷格局塑造上,指引提出要延续村庄街巷空间的结构与尺度,体现村庄巷道特色。控制建筑与道路的高宽比,巷道形状宜曲折,营造通行趣味性。巷路的铺装材料、色彩、尺寸都应与原材料相似或相协调,如自然石材、青砖、卵石等,体现乡村的历史风貌。
村庄屋顶应该如何建?指引中也有详细要求——屋顶建设要与自然环境和传统建造方式相结合,村落中既有平屋顶可适当改造成为坡屋面,既有利于隔热排水,又与传统形式相吻合,但坡度不宜过大甚至成为欧式尖顶造型。
村内邻里空间打造方面,应保证足够的场地遮阴,避免烈日暴晒影响场地使用。可结合建筑墙体主要遮阴面设置坐凳,也可结合现状大树营造树下乘凉空间,还可以设计廊架等景观构筑物营造半室内场所。
据悉,《广州市村庄风貌提升和微改造设计指引》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为依据,与村庄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以及具体建设做好衔接,确保村庄风貌设计指引的实操性,对村庄建设形成有效指引。
村民建房应遵循 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
指引中同时提出,村民建房应遵循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在申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加强对建房设计方案的审查力度,提交的建房设计方案可选用市、区、镇街制定的乡村民居设计图集;或以各村庄规划中村庄建筑风貌设计为基础进行设计,如未完成村庄规划风貌设计的可参照村庄风貌设计指引,依据村庄风貌分类对建筑屋面形式、外立面、色彩、细节等进行设计。在村民住宅竣工后的规划核实阶段,规划部门要再次核查村民住宅是否依照许可方案进行建设。对不符合的,应按要求整改,直至满足规划核实要求后方可确权;对于涉及违法建设的,应转入违法建设相应管理流程。
整合专项资金 支持风貌建设
此外,指引也提出,要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力度扶持村庄建设、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旧村改造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有效提升村庄地区风貌;整合利用市、区专项资金,按年度或按项目滚动安排资金支持村庄环境风貌建设、巩固改造成果的后续维护,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旧村改造专项资金,村庄环境风貌提升专项资金,村庄风貌环境维护专项资金等;鼓励整合村庄民居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危房改造等有关项目,集中力量,统筹兼顾,整体改善农村面貌。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