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德华
- 中文名
- 吴德华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地
- 湖北武汉
- 出生日期
- 1973年6月
- 毕业院校
- 重庆建筑大学
目录
1992.09-1996.09 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管理专业大学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96.09-1999.07 重庆建筑大学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9.07-2000.06 中建建筑承包公司重庆分公司职员;
2000.06-2003.07 香港理工大学建筑及房地产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03.07-2007.03 重庆市渝北区建委副主任;
2007.03-2009.05 重庆市渝北区建委主任、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兼)、空港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兼);
(其间: 2007.03-2007.12兼任区人防办主任,2007.05兼任重庆市空港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05-2012.02 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委主任、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兼)、空港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兼);
(其间:2009.12-2010.04挂职任重庆市保税区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部长);
2012.02-2016.12 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
2016.12-2017.01 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7.01-2018.04 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区经信委党委书记
2018.04-2018.05 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
2018.05 免去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职务
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重庆市渝北区委原常委吴德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重庆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8月,经重庆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渝北区委原常委吴德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德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丧失政治立场,与党中央离心离德,购买、私存反动杂志,传播政治谣言,加入非法组织,企图自创歪理邪说,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热衷占卜打卦,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下属礼金,经常出入私人会所,带坏当地政治生态;违反廉洁纪律,搞权钱、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亿赞普(北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吴德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毫无党性原则,政治上反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公器私用,把公权力用于为自己、封建迷信组织谋利,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大德、公德、私德样样失守,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严重集中,性质十分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德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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