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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

企业风险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可能遭受到的损失威胁。由此可见,企业风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不管是在采购、生产、销售等不同的经营过程中,还是在计划、组织、决策等不同职能领域里,企业所遇到的风险都统称为企业风险。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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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风险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可能遭受到的损失威胁。由此可见,企业风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不管是在

①突发性:企业风险的爆发往往是偶然的,具有较强的随机性。

②客观性:因为决定风险的各种因素是客观存在的,所以风险的存在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物。

③无形性:风险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一项无形要素。

④多变性:风险的种类、性质、大小等内在要素均会随着企业内、外在条件的变化而呈动态变化的特征。

⑤损失与收益的对称性:由于风险可能对事物造成损失,因此风险常常是和不利相联系;但是和风险相伴随的不仅是潜在的损失,也有获利的可能。一般地,风险越大,可能的回报率越高。

种类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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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

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企业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

任何一个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时都将涉及三项基本的要素,即企业所处的外部经营环境、企业自身的内部条件以及企业根据内、外部情况

1.利用信息进行企业风险防范

(1)信息在风险决策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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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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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年底至2004年年初,中国国内棉花价格不断上涨,这本来应该是所有棉农棉花企业值得庆贺的日子,作为中国国有最大的棉储企业——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棉”)却愁眉苦脸。这家成立还不到一年的大型国有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导致严重的经营危机,造成了巨额亏损。

平衡市场 国赋重任

棉花储备一直是我国调节棉花余缺、平衡市场供求、保护棉农利益、保证纺织工业生产和军需民用的重要手段之一。长期以来,国家储备棉保管业务由棉花企业承担,棉花供大于求时国家收储,棉花供不应求时国家抛售。随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棉花市场化进程加快,过去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急需设立直属的棉花储备库和独立的储备棉管理机构。为此,国务院明确提出,对现行的国家储备棉管理体制进行改革。2003年3月,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成立,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成立之初,国家就为其定责为独立承担国家储备棉的经营管理和中央直属棉花储备库建设及管理任务,具体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

追逐暴利 忘乎所以

2003年,国内主要产棉区大雨绵绵,造成棉花大面积减产,当年国内棉纺行业发展迅猛,国内棉花的需求量节节攀升。从8月开始,国内棉花价格迅速飙升,以致在2003年年底到2004年年初,“炒棉热”在国内棉花市场暗流涌动。

大量的市场需求,巨大的利润空间使得中储棉怦然心动,忘记了自己“平抑棉价,调控市场”的职责。同年10月,中储棉突然决定进口15万吨棉花。随后几个月又“毅然”决定进口了10多万吨。据一些纺织业内人士反映,中储棉在与外商签订进口合约,乃至棉花陆续进口后,作为业务指导部门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也曾劝说该公司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尽快以合适的价格组织销售。但是,中储棉并没有听从劝告。

大祸酿成 孰是孰非

2004年3月份开始,“炒棉热”所酝酿的危机终于如火山般爆发了。原来一路飙升的国内棉花价格逐渐走低,不少参与炒作棉花的贸易企业相继被套牢,而被寄予调控市场厚望的中储棉也不幸陷入其中。

事发后,有关业内人士估计,由于此次进口棉花被深度套牢。1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已至少亏折了一半。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中储棉尚有20万吨进口棉花在手里。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不高于13100元/吨的价格收储,其亏损在6亿元左右。而根据中国棉花网公布的动态行情,1月11日,国内标准级棉花价格为11789元/吨。以这个市场化的价格来计算,中储棉亏损已近10亿元。也就是说,按2005年的市场行情,中储棉10亿元注册资金已亏损得所剩无几。

据有关记者采访了解,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一直反对政策性储备公司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对中储棉进口20多万吨棉花,财政部事先并不知情。国家发改委则表示,中储棉此次经营进口棉花主要是企业经营行为,发放进口配额是给企业进口的机会,在配额量内进多少、何时进、按什‘么价进,均由企业自行决定,盈亏也由企业自行承担。中储棉负责管理国家的棉花储备。其棉花储备业务由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导,其经营性业务则不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导的范围。

有关知情人士透露:“进口这批棉花,中储棉内部并没有经过计划、论证等科学决策过程,而是由主要负责人个人决策的。按当时的行情,进口20多万吨棉花所需资金不少于50亿元,由于是中储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行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可能全部供应资金,以致中储棉后来出现资金支付困难,部分棉花在到岸后无法提货,无端地又增加了一笔滞留费用。”由于缺乏资金无法提货,有些棉花在到岸后被迫在港口滞留长达3个月的时间,滞港费、滞箱费就高得惊人。

据了解,在亏损发生后,中储棉曾希望有关部门按他们的成本价格收储这批棉花,但中储棉的这一“企业亏损、国家埋单”想法终被否决,最后在多方协调下,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13100元/吨收储这批棉花。

亡羊补牢 为时未晚

中航油”倒下了,“中储棉”也倒下了……接着呢?在局外人看来,难免会有“倒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的感觉。事实上,事件背后是无尽的悲哀,是对国有企业监管失控的追问,更是对国企“肇事者”职业良知乃至责任的拷问。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有关部门应从顾客利益角度考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坦诚失误,采取挽救措施,遏制和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出现。

首先,界定企业性质。中储棉事件表明,国家有关部门有必要对181家中央企业进行一次甄别,把类似的承担“政策性功能”的“企业”从央企中区别出来。让事业法人性质“回归”到它们本来的位置,解除它们的竞争性市场主体功能,同时进行专门的分类管理。过去,对于承担“政策性功能”的“企业”,有关部门往往习惯于“政策扶持”,不仅赋予经营权力,而且多给予行业垄断许可一一中储棉垄断着棉花进V1权。事实证明,“政策扶持”不仅不利于这类“企业”做大做强,相反会导致它们功能混乱;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也有提供“准公共产品”的国有机构,其无不是处于功能单纯状态。

其次,迫切需要对中央企业的出资人归口和监管归口进行新的梳理、划分。中储棉事件暴露出了多个部门负责,多个部门又都控制不力问题。在这方面,必须打破旧的既得利益格局。所谓既得利益不仅体现在经济利益方面,人事任免权、业务控制权也是既得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步伐。国资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大型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中储棉事件标志着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大型国企改革步伐必须加快。

二、案例分析

1.政府管理角色和出资人角色混杂,公司很难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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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储棉公司政府管理角色和出资人角色混杂,以致责任都无法落实,也没人为此负责。中储棉总经理雷香菊将亏损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国家的宏观调控雷香菊对此解释称,因为中储棉管理总公司“是政策性公司,主要是调控市场的”,“我们的业务受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导”,因此“我们每进一次棉花都要经过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意”。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一直反对政策性储备公司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对中储棉进口20多万吨棉花,财政部事先并不知情。发改委则表示,中储棉此次经营进口棉花主要是企业经营行为,发放进口配额是给企业进口的机会,在配额量内进多少、何时进、按什么价进,均由企业自行决定,盈亏也由企业自行承担。中储棉负责管理国家的棉花储备,其棉花储备业务由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导,其经营性业务则不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导的范围。依此看来,中储棉公司的角色是双重的,而国家履行完出资人外也置之不理了,这就很难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

2.中储棉炒棉,完全由主要负责人拍脑袋,个人决策,根本无人监督

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性公司中储棉公司完全处于无人监督的境地。据一些纺织业内人士反映,中储棉在与外商签订进口合约,乃至棉花陆续进口后,作为业务指导部门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也曾劝说该公司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尽快以合适的价格组织销售。然而,如果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此表示,此次中储棉进口棉花主要是企业经营行为,中储棉负责管理国家棉花储备,其棉花储备业务由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导,其经营性业务则不属于发改委指导的范围,那么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性公司,究竟由谁进行监督?中储棉该稳定棉价而不执行时究竟又应该由谁下发指令?由谁进行监督?

3.中储棉赌进口商品棉酿成悲剧,经营者追求利润倾向

其实,中储棉酿成的悲剧是经营者追求利润的结果,是忽视道德风险的结果。中储棉的行为一开始就存在道德风险,但不管是公司内部,还是中储棉的指导部门,都没有对此予以关注。中储棉严重忽视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2003年度,储存了大量棉花,待价而沽。此外,又把部分棉花销售给作为中间商的各地省级棉麻公司,帮助它们层层加价。许多业内人士都认为,中储棉的突然大量进口,还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国际棉价,据了解,中储棉通过所谓的“内部奖励机制”动员并鼓励员工高价卖棉,价格越高,奖金就越多。一个本应承担平抑价格,稳定市场,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国有企业,在追逐巨额的利润前,已经丧失了最后的理性,甩开膀子为正在兴头上的“炒棉热”推波助澜。

4.无法克服的制度性缺陷,所有权难以人格化,委托代理问题无法解决,难以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如何受损

中储棉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纷纷撰文质疑:作为国有企业,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性公司国家所有权是如何体现的,中储棉向谁负责,责任到底归谁。这些其实就是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储棉的制度是如何设计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制度性缺陷所有权非人格化委托代理问题无法解决等面临重大道德风险,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力也最终将道德风险引发了道德危机,以至于使国家蒙受重大损失、企业步入濒临破产的境地。

三、几点启示

1.全力推进大型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大型国有企业更应该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做出表率。大型国有企业应建立科学高效的企业决策、管理、运营体制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积极培养和聘用专业管理人才,向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过渡,抵制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等不利于企业健康成长的经营思想,使企业发展建立在准确的市场预测、持续的技术创新科学经营管理之上。只有这样,才可以从体制上防范道德风险。

2.克服制度性缺陷

解读企业信息,就信息价值来说,破产企业信息价值要比一般企业信息价值高,不寻常的破产企业信息价值要比一般破产企业信息价值高,因为可以解读出不寻常的企业管理缺陷,甚至是制度缺陷。中航油和中储棉两大公司,一瞬间,使纳税人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巨额资产灰飞烟灭,很不寻常。说它很不寻常,是因为一般企业走向破产,都有一个渐进过程,而它们没有。

一般企业走向破产的渐进过程是:企业出现亏损,董事会问责经理,经理无力改变局面,董事会则撤换经理;局面继续恶化,股东就问责董事会,甚至重组董事会。如果经理、董事会和股东都无力扭转局面,企业净资产趋近于零的时候,就威胁到债权人利益,此时债权人就走到前台,发挥破产机制作用,保护债权。

这个过程每走一步都有企业管理制度国家法律依据,保证每走一步都有避免走向破产,扭亏为盈,衰败转向发展的可能,甚至破产程序的重整。市场上这样的事例要比破产清盘的事例多得多。企业破产,应该说多数是该做到的都做到了,该努力的都努力了,企业有许多不可控因素,如经济波动、政策变化、价格变动、竞争加剧等。企业走向破产的路上,谁采取行动改变局面?资本所有者。动力来自哪里?保护自有资本。为保护自有财产,他们竭尽全力,心血费尽,手段用尽,最终回天无力。

现在要解读的是,中航油中储棉为什么没走这个过程。也不是没有机会,中航油亏损从显现到580万美元、1.32亿美元、1.8亿美元、3.5亿美元,最后上升到5.5亿美元,有近一年时问。说它的资产瞬间灰飞烟灭,是因问题是瞬间暴露的。也不是没有制度,有消息称,中航油绝对是一个公司治理结构极为完善的公司,还有完善的风险控制结构。

症结在于,企业资产所有者不是真实的、人格化的。经济学讲,花钱办事有四种类型:

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节约又讲效果;

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只讲节约不讲效果;

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只讲效果不讲节约;

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既不讲节约又不讲效果(王东京)。

一般来讲,企业经理就是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打工替别人赚钱),兼办自己的事(追求高薪酬展示才干等)。所有者则是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所以经理必须接受所有者控制,或者说所有者必须控制经理。经理在所有者面前,只有服从的份没有对抗的理,可以辞职但不能我行我素。控制即约束是和激励对应的,约束不足产生权力滥用,激励不足产生懒惰。对经理的激励和约束,都是所有者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资本所有者非人格化,“所有者”和经理一样,不获资本收益不担资本风险,就变为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这样,企业就逻辑性的由追求资本收益最大化,转变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即“内部人控制”。这样的动力机制很难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因为风险收益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风险损失是真正所有者的。而中储棉资本似无主资本,不见所有者踪影,这是最危险的。

目前一种主流观点认为,“一股独大”是企业低效率高风险的原因。其实国外企业不乏“一股独大”。道理上讲,若“一股独大”占企业60%股份[如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盈亏也占60%比重,所以它应是最关心、最精心于企业效率和资产安全。股权相对集中倒是可防止内部人控制,之所以暴露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只因此“一股独大”非彼“一股独大”。

控制企业风险的还有经理层内部相互制衡力量。企业风险一定程度上也是经理人员风险。企业破产,经理人员失业。重新谋职,其在经理人市场也会贬值。所以,企业出现风险,经理人员都会尽力控制和化解风险。总裁(总经理)一意孤行,他们用自己掌管的权力制衡,制衡无效,进而辞职。国有企业经理人员都是国家干部,还有行政级别,企业破产另有安排,况且应破产也不一定破产,所以缺乏这种制衡力量。

国有企业低效率高风险、内部人控制、“一股独大”和透明度低等问题,一般都归咎于所有者缺位,寄希望于国资委行使所有者权利。但国资委成立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风险事件不减反增,高管落马消息目不暇接。“反复出现的问题,就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就要从制度上找原因”。

国有企业有其固有的、无法克服的制度性缺陷,所有权难以人格化,委托一代理问题无法解决,难以“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如何受损”(H·登姆塞茨)。激励和约束动力都来自所有者,这种制度缺陷必然带来投资和经营低效率高风险。对这种制度缺陷,发达国家经济学家、企业家和政府殚精竭虑欲求突破,几十年也未修成正果,只能证明经济规律不可违。国有企业亏损补贴财政难以承受的时候,选择了竞争领域国有资产民营部门转移。

我们成立国资委行使国有企业出资人权利,政府是出资人代表,国资委是代表的代表,国资委派出的董事会成员,又是代表的代表的代表,长长的委托一代理链条上,仍无资本受益和受损者,不能突破国有企业制度缺陷。企业竞争是所有者强弱和优劣的竞争,没有强难有优,这是国有企业一般没有民营企业效率高的根本原因。所以说,“不能以为出资人制度找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完美出路,只能是次优和阶段性制度安排”。

3.进一步细化风险监控点,全面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管理是一个多方面协作的过程,既涉及董事会监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内部组织,也涉及国资委、纪检委等外部组织。风险的管理一定要细化,因为某一个方面的细小风险都可能导致企业重大危机的发生。现代企业应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进一步细化风险监控点,全面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尤其是道德风险的防范越细化越有成效。

4.加强监察稽核力量,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中储棉事件的发生,其高级管理人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国家监察稽核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其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国家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上,要履行出资人的责任,要给企业放权的同时加强监察稽核力量。一个人,让他不负责任,最好的办法是让他负很多责任。企业亦如是。所以,建立让国有企业负责任的制度之一,就是不让企业负两项责任,也不能脚踩两只船。制度设计上,把公益性赢利性国有企业分开。设计一个制度的目的,都是为了达到某个价值目标。公益性国有企业制度建立在社会公益基础上,以公益目标为主监管和考核企业。这类企业微利或不亏即可,利润大幅增长倒是该警惕了,可能损害了公共利益。

为实现公益目标引起的效率损失由财政补贴,因为补贴换取了社会公益,而且这类企业也不多。赢利类国有企业不承担公益责任,社会也不承担其生存责任,自主经营,风险自担,监管和考核的唯一指标是利润。

国有企业分类,有人提出这样有价值的思路:不管制就竞争,不竞争就管制。国有企业中的垄断行业,要么打破垄断,放开竞争,在竞争中降低价格,提高质量,社会从竞争中受益;要么管制,包括价格管制,令企业产品平抑市价,社会从管制中受益。两者必具其一,不能让企业享有行政垄断特权又不承担社会责任。

这样的制度设计又提出两个问题:

一是如何监管国有企业问题。实践证明,具有不同职责的国有企业也使监督者处于两难境地,重公益影响利润,重利润影响公益。公益是隐性的且难量化的,利润是显性的且数字化。为了彰显监管绩效,舍公益追利润,中航油和中储棉冒险投机成功,其利润也当然记入央企总利润之中。中航油赌期权,中储棉赌进口商品棉酿成悲剧,监管者单纯追求利润倾向不能说不是原因之一。

二是给《国有资产法》制定带来难题,两种不同职能的国有资产是无法用一个法律规范的。所有国有企业应当分类监管。公益企业是政府经济和社会职能的工具,是政府企业,由政府专门机关监管;赢利性国有企业由出资人代表机构监管。《国有资产法》规范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赢利类国有企业适用于规范民营企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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