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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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嵩明杨林工业园区是昆曲工业走廊的第一站,
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要进一步完善规划,按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利用外资与境内投资并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并重,以及致力于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致力于增强体制机制活力的要求,促进经开区向以产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性园区转变;二要进一步抓基础设施建设,借鉴国内一流经开区标准,构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体系,不断提升园区承载力,打造新区发展的强大引擎;三要进一步树品牌,全面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打造好国家级经开区这块金字招牌;四要进一步聚产业,围绕5个万亿元大产业发展目标和滇中产业新区10大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突出抓好装备制造、汽车制造及零部件、信息产业、新型材料、食品饮料五大产业,打造全省新型产业的聚集高地;五要进一步大招商,引进更多产业带动强、税收贡献大、发展前景广的大企业、好企业入驻园区;六要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新区乃至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样板。
杨林工业园区成立于1992年,2013年1月,国务院批准杨林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已有210户企业入驻园区。(来源云南网)
深厚的人文底蕴优势。园区所在地杨林,地灵而人杰,是明代医学家、音韵学家
高效的团队服务优势。为突破园区发展的体制、机制瓶径,2008年,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昆发〔2008〕10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对云南杨林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改革创新,把县级经济行政管理权限授予云南杨林工业园区,园区管委会行使县级经济行政管理权限并承担相应责任,设置二办四局二分局一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监管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工商财税分局、土地环保分局、园区派出所),重点行使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建设、林业、水务等行政审批,落实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及财政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经济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县级权限,园区实体化运作体系建立,形成了一支能攻坚克难,办事高效、服务优质的精干团队。
在批准的投资总规模内,云南嵩明杨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权审批不需国家解决生产、建设条件和不涉及外贸许可证、配额的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以及3000万人民币以下的内资生产性项目。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属先进技术企业,在5年的减免税期满后还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除国家限制发展的新办非公有制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外来投资企业比例占51%以上和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新办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新办非公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
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新办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由开发区财政奖励返还企业,后五年由开发区财政减半奖励返还。
高新技术企业和2010年以前兴办且以国家重点鼓励类发展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来投资企业、个体经营企业注册资本达3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法定代表人可申请本人或实际经营人、负责人、中层干部、技术骨干在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落为非农户口,其配偶、子女可随迁。在教育、参军、就业、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各方面享有与户籍所在地非农户口人员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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