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离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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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扩大人民币业务经营对象,将非居民、企业和机构纳入到银行存款吸收的范围内,开展内地与香港及东南亚企业的贸易结算业务,扩大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主体。
随着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逐渐建成,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量将稳步增加。随着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计价范围的扩大,人民币在东南亚国家中的声誉将得到提高,开展用人民币进行结算贸易的业务有了客观基础。
中国政府应加强与周边政府协商,致力于实现中国与东南亚(包括香港地区)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随着非居民持有的人民币数量增加,对人民币定值资产的需求会逐渐增加。中国政府可视条件放开人民币债券的离岸发行,允许内地更多银行或企业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并允许更大范围内的投资者参与购买香港离岸市场上的人民币债券。
第二,在业务准人方面,禁止香港银行把吸纳的存款转到其内地分行融资其内地业务,也应禁止内地分行通过拆息市场取得这些存款,因为这实际上等于放开资本流动。
第三,在监管安排上,要特别注意在特定领域中存在的监管模糊地带以及由此造成的监管真空,比如加入香港人民币资金清算系统的银行可能将多余的人民币头寸用于拆借和贷款业务,以及对人民币进行信用卡透支所产生的隐性贷款等。必须加强对相关金融机构吸收人民币业务活动的监管以维护人民币汇率及其离岸市场的稳定。例如,为保险起见,香港金管局可考虑对离岸人民币存款规定一个准备金率,通过准备金及相关制度约束,使香港和内地监管当局可以随时掌握香港市场上的人民币供求状况。为防止资本炒家对人民币的恶意炒作,香港金管局应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制定人民币离岸业务危机预案,当香港市场上出现囤积人民币并且对其进行攻击的行为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通过香港金管局进行干预。此外,由于离岸业务在不同的环节为洗钱提供了便利,香港金管局应和中国人民银行配合加大打击洗黑钱的力度。这可以利用香港现有的打击洗黑钱系统,回也可以参照亚洲其他国家反洗钱的政策。为最大程度地打击逃税、洗钱等活动,在香港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同时,应加强内地相关部门与香港廉政公署的合作,加强内地相关部门与香港金融监管系统的合作,建议可以设立共有的信息平台,共同对洗钱行为进行监控,可以成立世界范围内的专家小组,包括国际及内地联络组、电脑资料鉴证及研究发展组和财务调查组,在个案调查及执法行动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首先,香港离岸的个人人民币业务的开展会对在岸的人民币业务形成一定的竞争,这种竞争压力随着香港离岸市场业务范围的扩大而不断增加。为应对这一竞争压力,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在内地选择适当的城市开展类似于美国的国际银行设施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从而防止香港的人民币业务对内地形成较为强烈的冲击。其次,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加深,可能会对现有的利率管制和外汇管制形成一定的冲击,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内地对于货币供应量与信贷规模的控制能力。但是,这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必然会遇到的问题,中国内地的金融监管当局可以直接参与到人民币离岸市场的监管和运作中来,与香港金管局建立定期的交流和沟通机制。最后,允许用人民币直接进行贸易结算增加了离岸市场上人民币的存量,而允许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增加了离岸市场上的人民币需求,离岸人民币市场将因此变得更为活跃,离岸市场上形成的人民币汇率为人民币汇率的决定提供了更好的参考标准。
第三步,资本项下的渐次放开。若前两步政策效果良好,人民币的跨境流动将和人民币资本账户交易和兑换发生重要联系,这一趋势将会加快内地资本账户开放的步伐。随着人民币在香港流通规模的不断扩大,充分动员香港市场以及境外市场的人民币资产、推动人民币金融产品的创新就成为一个重要的任务,这能够为人民币将资本账户自由化和国际化进程合二为一创造条件,如果没有足够的境外人民币的各种形式的金融资产,香港人民币的离岸中心就缺乏一个现实的基础。当境外的人民币借贷市场形成后,人民币将成为国际投资资产,是企业和居民投资资产组合的一部分,市场自身已经产生多品种人民币计价的资产,这标志着人民币离岸市场的真正确立。
同时,无论是中国人民银行还是香港金管局,都应当在这个进程中逐步完善对人民币离岸业务的监管。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应该和政府脱离,以市场为准则,减少政府担保(含隐性担保),消除制度和人为垄断,在市场环境中提高自身经营能力和竞争力。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离岸市场在为客户保密的要求上较在岸市场更为严格,因而对于“洗钱”行为的监管需要借鉴国际上其他离岸金融市场的经验,通过加强商业银行自身的管理来解决,要求各商业银行建立“了解你的客户”规则,以及建立强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培养员工的竞争意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塑造良好的微观环境,减少内部寻租行为和腐败现象,以减少洗钱行为对微观经济的不良影响。此外,随着香港市场上人民币流通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民币汇率波动趋势和利率走势等可能对香港市场上人民币与港币的替代和转换造成明显的影响,中长期内港元存在着被替代的压力,这就在客观上对港元的汇率制度改革提出要求,需要及早进行预备性的对策方案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学的许多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复杂。任何过于长远的具体政策设想在“蝴蝶效应”的作用下都可能不能适用于实际经济。建设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不可能制定明确的时间表,也没有唯一的明确发展模式,每一阶段的进入都需要视市场的发展,都需要待特定的条件成熟后才可。若在条件不成熟、市场发展不完全的时候盲目放开我国的资本市场,实现人民币可兑换,将意味着很大的风险。非居民可能通过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上囤积人民币资产而投机中国外汇市场、股市,造成市场的剧烈动荡。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稳健时,市场会客观上要求人民币业务对外开放,这时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才能真正促进中国内地经济的发展,同时给香港带来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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