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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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嘉兴市广场路1号市行政中心,是嘉兴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一)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二)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三)负责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承担或参与起草、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及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四)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等安排、记录、纪要整理以及决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重要内外事活动的安排。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与各县(市、区)之间的工作。
(七)负责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民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代表市政府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信息,了解市内外经济和社会动态,负责嘉兴政务服务网建设和维护,收集、整理、编发各类重要信息,负责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政府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管理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
(十)归口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驻外联络(办事)处和接待工作。
(十一)承担有关征兵和国防动员的协调工作。
(十二)承担市政府法制工作。
1.统筹安排政府立法工作职责,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政府规章草案;
2.负责制订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起草或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编纂、清理和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授权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省人大、省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县级政府以及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政府行政合同审查工作。
3.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施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制定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负责向市政府提出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罚缴分离工作。
4.负责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和县级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并进行评议考核;组织和指导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接受和办理对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的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审核、证件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
5.组织实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参与开展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参与或者委托协调市政府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6.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理赔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统计工作。
7.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嘉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开展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反走私与海防管理办公室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打击走私与海防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
2.制订全市打击走私与海防管理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监督全市打击走私与海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海上专项治理和联合行动,依法打动走私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调走私贩私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
4.协调处置有关反走私的突发、应急事件;组织建立军警民协同联防的沿海情报工作、数据统计和统合分析通报制度。
5.协调海防安全和开展隐蔽战线工作,保护沿海地区军事设施。
6.完成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战时,协助做好海防防卫作战相关工作。
(十四)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信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地税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建委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经济局
市商务局(市粮食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旅游局
市外侨办
市民宗局
市信访局
市安监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人防办
市国资委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市合作交流办
市级有关单位
市新居民事务局
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市机关事务局
市档案局
市供销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滨海办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嘉兴港区
市场监管局
市质量技监局
市国税局
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
嘉兴海关
嘉兴海事局
市气象局
嘉兴国调队
嘉兴电力局
市邮政管理局
市烟草局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市消防支队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工商联
市残联
市无线电管理局
嘉兴市为浙江省省辖市,辖南湖、秀洲2个区,嘉善、海盐2个县,平湖、海宁、桐乡3个县级市,共有建制镇43个,街道30个。
市委书记:鲁俊
鲁俊,女,汉族,1968年5月生,浙江常山人,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省嘉兴市委书记。
2004.03任共青团浙江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6.11任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9.03任浙江省嘉兴市委副书记;
2009.06任浙江省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
2010.12任浙江省嘉兴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1.02任浙江省嘉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03任浙江省嘉兴市委书记。
市长:胡海峰
胡海峰,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安徽绩溪人 ,北方交通大学毕业,清华大学EMBA。曾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浙江省嘉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5年9月,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2009年12月,任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党委书记。
2010年5月,应“亚太和平研究基金会”邀请,以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院长身份赴台进行学术访问。
2010年5月,被聘为清华大学绿色大学建设专家委员会首批委员。
2013年5月,任嘉兴市委副书记(挂职)。
2013年8月,任嘉兴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4年3月,任嘉兴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
2016年3月,任浙江省嘉兴市委副书记、市长。
嘉兴,浙江省地级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腹地,是长三角城市群、上海大都市圈重要城市、,环杭州湾大湾区核心城市,杭州都市圈副中心城市 。嘉兴处江河湖海交会之位,扼太湖南走廊之咽喉,与上海、杭州、苏州、宁波等城市相距均不到百公里,作为沪杭、苏杭交通干线中枢,交通便利。 陆地面积4275.05平方千米(包含钱塘江水域面积,钱塘江河海分界线采用海盐澉浦—余姚西三闸连线) 。
嘉兴不仅以秀丽的风光享有盛名,而且还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里胜利闭幕而备受世人瞩目,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地,成为我国近代史上重要的革命纪念地。 2017年11月,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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