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49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土改工作队员、银行职员。“文革”前担任东莞县委副书记,“文革”后,从公社党委书记一步步晋升为东莞县县委书记,1981年后历任惠阳地区行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88年,东莞改为地级市,担任东莞市委书记。1994年3月当选为广东省人大副主任。后因因犯有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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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08 |
参加工作,先后任土改工作队员、银行职员。“文革”前担任东莞县委副书记,“文革”后,从公社党委书记一步步晋升为东莞县县委书记, |
| 1981 |
历任惠阳地区行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
| 1988 |
东莞改为地级市,担任东莞市委书记。 |
| 1994.03 |
当选为广东省人大副主任。 |
| 2009年3月30日 |
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东莞市委书记欧阳德被判刑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