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启用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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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公示工作效能,提升数据申报的准确率,方便企业查询申报公示进度,西安市
西安市物发〔2018〕105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提高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公示工作效能,提升数据申报的准确率,方便企业查询申报公示进度,我局建设了西安市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现已完成前期线上测试,即将于2018年5月28日正式启用,上线运行。为确保系统顺利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系统启用时间
系统正式启用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从即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一律实行网上申报。
二、操作流程
(一)企业注册。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登陆西安市物价局官网https://wjj.xa.gov.cn/ptl/index.html,点击首页“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管理”栏目,进入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系统完成企业注册。企业价格申报的注册名唯一,不得重复注册。
(二)价格申报。
企业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项目价格申报,步骤如下:
1.网上申报:企业登陆“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项目价格信息,复核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审核。
2.递交资料:网上申报完成后,企业将纸质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资料清单具体见附件)递交至市政府政务大厅市物价局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复核并受理登记。
3.查询进度:项目价格申报信息受理后,企业可通过网站查询项目价格申报公示进度。
三、注意事项
1.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工作,认真做好前期市场调研工作,审慎申报相关价格。
2.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西安市物价局
2018年5月25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登录西安市物价局官网,点击首页“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管理”栏目,进入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系统完成企业注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价格申报的注册名唯一,不得重复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项目价格申报,登录“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项目价格信息,复核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后,将纸质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递交至市政府政务大厅市物价局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复核并受理登记。待项目价格申报信息受理后,企业可通过网站查询项目价格申报公示进度。
据了解,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须提交开发企业工商执照及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规划审批总平面图复印件;房屋预测量报告。而商品住房价格调整申报提交资料时,除了递交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所需资料外,还需要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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