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常
陈之常,男,汉族,1974年12月生,四川大竹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学专业),法学学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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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原崇文区计划委员会综合计划科科员、综合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东花市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区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正处职)、党组书记、主任,崇文区副区级(援藏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援藏干部副领队),东城区副区级(区划调整),北京市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东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王府井建管办党组书记、主任(兼)、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北京站地区管理处主任(兼)、北京站地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6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员会常委,东城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2018年06月—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2018年6月14日,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陈之常为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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