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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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
(1)信用只有单一的价值,但是货币却有多数的价值或者一般的价值,信用只是对某个人的要求权,但是货币却是对一般商品的要求权;
(2)信用只有特殊的不确定的价值(因为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信用就变得没有价值了),而货币则有持久的价值。按受信对象的分类标准,信用的基本形式包含政府信用(又称
信用增进是种
国内涉及到相关业务的企业有三家:
一是
本次高端论坛以中国金融市场发展中的信用增进行业为主题,共分为四个板块,分别由交易商协会秘书长、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时文朝、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水汝庆、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局长于春玲、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刘珺主持。出席论坛的领导及专家以主题演讲、小组讨论等方式,与参会代表分享了关于信用增进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信用增进行业规范与监管、信用增进行业价值、信用增进产品创新等有关内容的重要思考。刘士余副行长在讲话中指出,信用增进是一种管理信用风险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制度和工具,信用等级提升仅仅是信用增进效果表现形式的一种,从广义上理解,所有与信用风险的分散分担有关的金融服务都可以叫做信用增进。信用增进行业的诞生,是实现社会融资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以及金融市场风险的有效分散、转移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政府对于推动金融市场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图,同时也顺应了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分散、分担机制、进行风险专业化管理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扩展了市场发展空间。交易商协会时文朝秘书长在闭幕辞中指出,本届论坛的成功举办,是我国信用增进行业发展的新开端。
信用增进行业的发展验证了行业成立之初的构想,发挥了应有作用,信用增进行业价值已逐步得到市场的认可。论坛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有助于推动我国信用增进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促进信用增进行业在我国金融深化、金融改革历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与会专家普遍认为,作为金融领域的一个新兴行业,在我国现有的政策和法律框架下,信用增进业务的开展尚没有相应的规则予以规范和明确,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信用增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人民银行条法司周学东司长提到,人民银行已将制定信用增进业务管理规定作为33部部门规章类立法项目之一列入了“十二五”立法规划,未来将积极推动信用增进业务管理规定的立法进程,为信用增进业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信用增进行业不仅是完善金融市场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的重要基础设施,而且是优化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未来的发展中,信用增进机构要推动形成完善的信用增进行业理论体系,建立参与各方互利共赢的机制,配合推出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与自律管理规则,扎扎实实积累产品创新与服务的经验,探索更为多样化、有效的信用增进模式,实现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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