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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粟

《纳粟》,是白居易的一首五言古诗,被白居易编入到《白氏长庆集》的讽喻诗当中。在诗中,白居易表达了以前身为官员无需缴纳税租的惭愧自责之情。

目录

有吏夜叩门,高声催纳粟。

家人不待晓,场上张灯烛。

扬簸净如珠,一车三十斛。

犹忧纳不中,鞭责及僮仆。

昔余谬从事,内媿才不足。

连授四命官①,坐尸十年禄。

常闻古人语,损益周必复。

今日谅甘心,还他太仓谷②。

注释

①四命官:命官此处即授官的意思。白居易贞元十九年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授盩厔县尉、元和三年除左拾遗充翰林学士、元和五年改京兆府户曹参军。刚好四次授官。

②太仓:在长安,储藏赋税粟米。

创作过程

唐宪宗元和年间,白居易为母守丧,退居下邽时所作。在中国古代,当官的一般是不需要缴纳税租的。但此时的白居易,因为处于守丧离职期间,所以还须纳税完租。在此诗当中,白居易描写了自己的亲身经历,表达了自己愧疚自责之情。编入白居易的诗文集《白氏长庆集》当中的“讽喻诗”分类。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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