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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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
[唐]白居易
临水一长啸,忽思十年初。
三登甲乙第,一入承明庐。
浮生多变化,外事有盈虚。
今来伴江叟,沙头坐钓鱼。
白居易的故乡下邽滨临渭水,姜太公钓鱼的古老传说就发生在这里。白居易早年便爱钓鱼,并写过很好的钓鱼诗,如《渭上偶钓》就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垂钓》则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时所作,其中所表达的思想感情与《渭上偶钓》所表现的闲适情怀迥异。
起句“临水一长啸”采用情感迸发式的写法领起全篇,把临水垂钓与发泄悲愤情绪融合起来,痛定思痛、长歌当哭的诗人形象跃然纸上,给人以震撼灵魂的感染力。紧接着便回首往事,概述人生旅途的变化,宦海沉浮、仕途得失、人间冷暖、世事盈虚,尽在一声长啸之中。“十年初”指宪宗元和十年(815)初。这一年,宰相武元衡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人刺死,白居易首先上书“急请捕贼,以雪国耻”,却被腐败官僚集团所恶,终被贬为江州司马。江州治所浔阳(今江西九江),诗中“临水”之“水”和“江叟”之“江”均指浔阳江,即长江在九江市的一段。江州之贬在诗人心灵所造成的阴影时刻折磨着他,即使临水垂钓时也挥之不去。“忽思”一语正这种心理状态的真切表现。
白居易的人生道路和诗歌创作道路,以江州之贬为界,可划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为“志在兼济”时期,后期为“独善其身”时期。此诗颔联“三登甲乙第,一入承明庐”,是诗人对前期一帆风顺、春风得意情景的追溯,也是对贬谪所受精神创伤的反衬。“甲乙第”指科举考试录取时所评定的等第,第一等为甲第,次等为乙等,应考中式称为“登第”。白居易于德宗贞元十六年(799)中进士,贞元十八年应拔萃科考试入甲等,宪宗元和元年(806)又参加“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考试入第四等,故自称“三登甲乙第”,“承明庐”原为汉代承明殿旁屋,侍官值宿所居之屋为庐,后因以入承明庐为入朝或在朝为官的典故。白居易登进士第后,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初授翰林学士、任左拾遗,故自称“一入承明庐”。那时,他既利用诗歌“补察时政”、“导泄人情”,往往使权贵们闻声变色。这自然给诗人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可惜好景不长,逝者如流,这种回忆也带有浓浓的苦涩味了。
后两联则表现了诗人后期的思想变化。颈联中的“浮生”即人生。“外事”指世事;“盈虚”意即圆满与空虚。这一联写的是诗人身遭贬谪、饱经风霜之后对世事人生的重新审视,也是他寻求心理平衡的一种自慰。可以看出,白居易头脑中的儒家入世思想逐渐让位于释、道出世思想。全诗以“今来伴江叟,沙头坐钓鱼”作结,轻快潇洒中隐含着深沉的苦闷,自我排遣中透露也几分达观。大诗人果真要陶醉于“卧房阶下插渔竿”(家园三绝)的渔隐境界了。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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