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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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位于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是桂林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化辖区金融改革,推动辖区金融业全面发展,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八)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九)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
(十)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
(十一)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十二)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三)负责本市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案件调处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协办。
(十四)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五)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秘书科
负责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处理和督办市长文电、信函、批示;负责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室、政府财政协调会、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简报、纪要;编印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主要政务活动摘报;承办公务人员出国(境)报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理国防、编制、人武、财政、非税收入、审计、督查、机关事务、档案、市志、接待、驻外机构及驻桂单位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
第二秘书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常务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常务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市政府办、发展改革、物价、经济、国资、监察、财税、审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粮食、编制、发展研究、信息化、政务公开、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负责与市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方面的联系并处理有关文电。
第三秘书科(挂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调研科牌子)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教育、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新闻办、红十字会、爱卫办及妇联、共青团、文联、社科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驻桂新闻机构、大专院校、民航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
第四秘书科(挂应急处置科牌子)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科技、知识产权、商务、口岸、公安、司法、法制、处纠、投资促进、台湾事务、打私、贸促会、中药产业化基地、应急处置及科协、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石油、驻桂科研院所、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警备区、驻桂部队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处理打击走私日常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承办和处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文电和会议;督促落实市政府有关应急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
第五秘书科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民族事务、民政、交通、农业、林业、水利、青狮潭水库、水产畜牧兽医、扶贫开发、供销、农机管理、老龄委、宗教、防汛抗旱、公路、气象、海事、水文、植物研究所、柑桔研究所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
第六秘书科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建设与规划、房产、园林、市容、市政、国土资源、人防、房屋、拆迁、房改、住房公积金、旧城改造、地震、土地开发、漓江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
第七秘书科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经委、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煤矿安全、高新区、市场开发服务、工业联社及总工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供电、盐业、铁路、邮政、电讯、烟草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
综合科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副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副市长的文电、信函、指示;负责综合和报告对应市领导分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应市领导召开分管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环保、外事、侨务、残联、侨联、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文电和督察工作;受理、交办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意见建议及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追踪 督察;负责与党群组织、新闻单位、民主党派等方面联系并处理有关文电。
人事行政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出国政审;负责市政府直属单位和驻外办事处的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核算、财务管理及有关经费收支、统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内部的政务、事务及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办公室后勤保障及服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书科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文书档案等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印章制发和管理工作。
信息科
承担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和传递工作;负责综合整理有关政务信息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并组织实施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及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网络主干线和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相关软件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办理联入市政府计算机网络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调查研究科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撰写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各类文稿;负责完成市领导部署的调研任务,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撰写办公室领导讲话稿、电函、调研报告及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议接待科
负责市政府大型会议会务工作;负责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电视电话会议桂林会场的会务工作;负责国务院、自治区和外省、市政府领导及区内各地市政府领导、市内各县政府领导来桂的接待服务工作,市政府领导到外地考察、有关外事活动的联络服务等工作;参与全市重要会议的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值班科(挂应急值守科牌子)
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自治区、各市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桂林值班信息》;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政策、规定和规划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备和审核各专项应急预案;负责市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和应急管理体制的建设;传达、转办市政府领导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决策督查科
负责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市政府全会、常务会、办公会、专题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察、反馈;负责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的文书、档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督查科
负责本级和上级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反馈,对特别重要批示件组织开展专门调查;负责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专项督查任务的组织实施,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组织指导全市政务督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大纠纷”调处协办科
负责本辖区内跨县区、跨地市、跨省际边界“三大纠纷”案件的协办;调处市直单个职能部门不便调处的特别重大的案件;向边界地区干部、群众宣传有关边界权属纠纷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大纠纷”督查科
负责对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区调处跨县区、跨地市、跨省际“三大纠纷”案件的检查、督促和指导;负责“三大纠纷"案件的年度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总结及有关事宜的上传下达;负责调研、总结、推广全市“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经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旅游产业协调督查科
负责对旅游产业法规、政策和全市旅游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协调和督促检查,旅游信息的收集、分析、统计,有关旅游产业发展与改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的督办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年度内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进展、完成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的纪检、监察、党务工作及市政府办公室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共青团、工会、妇女、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书记:赵乐秦
赵乐秦,男,汉族,1960年1月生,陕西西安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桂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市长:秦春成
秦春成,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广西贵港市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现任桂林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市编委主任。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工作。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发展研究中心。
秘书长:丁东弟
丁东弟,男,汉族,1971年3月生,广西临桂县人,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1月毕业于广西区党校在职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广西区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桂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历任临桂县、平乐县副县长,兴安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兴安县委常委、副县长,兴安县委副书记,阳朔县委副书记、县长。
桂林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是广西最大空港,桂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桂林北接湖南、贵州,西面、南面与柳州市相连,东面与贺州市毗邻,属山地丘陵地区,为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貌,遍布全市的石灰岩经亿万年的风化浸蚀,形成了千峰环立,一水抱城,洞奇石美的独特景观。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城市、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其境内的山水风光举世闻名,千百年来享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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