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王有杰

曾担任中共河南省漯河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法院查明,1994年至2005年,王有杰先后54次非法收受个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万余元,构成了受贿罪。王有杰另有折合人民币89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有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有杰是迄今为止河南省落马级别最高的官员。
姓名
王有杰
性别
出生日期
1941年5月
入党时间
1970年7月
籍贯
河南获嘉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

目录

1961.07-1967.06 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空军工程系学员
1967.06-1969.10 陆军26军锻炼
1969.10-1973.05 洛阳航空工业部第612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
1973.05-1983.05 洛阳航空工业部第612研究所组织科副科长、八室政治指导员、所党委宣传部部长
1983.05-1987.07 洛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其间:1986.09一1987.01中央党校学习)
1987.07-1990.06 洛阳市委副书记
1990.06-1991.08 漯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1991.08-1992.04 漯河市委代理书记、市长
1992.04-1994.03 漯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4.03-1995.12 漯河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5.12-2001.02 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其间: 1997.09—1997.11中央党校学习)
2001.02-2001.07 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省人 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1.07-2001.11 河南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1.11-2003.01 河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3.01 担任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违法违纪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案件脉络

2005年9月14日 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王有杰涉嫌受贿数百万被双开
2006年12月21日 郑州原市委书记王有杰湖北受审 自觉愧对河南人民
2007年1月20日 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王有杰因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刘运强    下一篇 安德烈斯.伊贝茨伯格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