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裴应章

裴应章(1536–1609年),字元暗,号淡泉,生于福建汀州府清流县城关(今属三明市清流县),明隆庆二年(1568年)中进士。裴应章的著作有《编蒲蠹余》、《谏草》、《庄子摘语》、《左传纂》、《懒云居士集》等。

目录

裴应章(1536–1609年),字元暗,号淡泉,生于福建汀州府清流县城关,明隆庆二年(1568年)中进士。裴应章任太仆寺少卿时,奉旨出使辽国。回朝后,即呈《防辽表》,提出屯甲砺兵、修明政治、爱护百姓、防备辽国入侵的主张,深获当朝嘉纳。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任吏部尚书,与宰相张居正同朝。他力持正义,敢陈政见,不惧权势。直至年届古稀,裴应章才功成身退。神宗为他设御宴,同僚为他饯行。明万历三十七年元月初四日,裴应章在故里病逝,享年73岁。神宗追赠他为"太子少保",谥号"恭靖",派遣官员为他营葬、祭奠。明御史乔承诏为其立"冢宰坊"、"奕世尚书坊"。地方官为其设祠,春秋祭祀。裴应章的著作有《编蒲》、《蠹余》、《谏草》、《庄子摘语》、《左传纂》等。

人物生平

隆庆二年(1568),应章年届三旬,学成应试,得中进士(戊辰科)。

万历六年(1578)三月,任太仆寺少卿时,奉旨出使辽国。目睹辽国盛况,老幼有序,各安生业。行人让路,政治清明,深得民心;部队训练有素,边疆将士纪律严明等,则认为明代王朝有很多不如辽国。因而有慨于中,即奏呈《防辽表》,劝当朝应秣马厉兵,修明政治,爱护百姓,预防辽国人侵,深获皇上嘉赞。

万历十五年(1587)十一月间,驻守湖北郧阳的巡抚拟将叛乱。集群臣议,咸谓非应章莫能定。于是,皇上命应章为提督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驰赴郧阳平乱。先后檄文,说明国家安危,系于一念之差,"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词意恳切。叛部首要,深觉在理,放弃恶念,相率归降,自缚至数百里外以迎应章。裴提督集合全体官兵,将首恶绳之以法,籍昭惩戒。其余胁从者不加追究,使人怀德而畏威。鄂省地区安定如故。留驻鄂省郧阳一段时期,候皇命另选人才继任巡抚。他回京后,就任户部侍郎。

万历十六年(1588),因裴公平乱有功,旋即掌管军政大权。那时边境将帅,大都玩忽职守,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甚而贪污腐化,互相勾结,压榨人民,危害朝廷。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应章即深人民间,明查暗访,收集边境将帅贪赃枉法的罪恶,写成奏章,条呈六项,上达君听。皇上采纳应章意见后,立即罢免那些违法乱纪的将帅。于是军风国纪大振,边疆防务得以巩固。

万历三十四年(1606)间,应章任吏部尚书,竭智尽忠。应章对国家大事,处理审慎,力持正义,丝毫不苟,敢于改革,敢于提出不同意见,敢于顶撞权贵和势力很大的宦官。过去,曾有每三年派出大臣巡察边疆一次的制度,籍以促进军事设施。实行多年,成为惯例。钦差大臣们,所到之处,收取金银礼物,珠宝馈赠,尽归己有,大发横财。黜、陟、赏、罚,出自私意,不以公论,以致边境军民不得安生。应章体察时弊,建议这种巡察定制,应该废止。认为边疆保卫,不在巡察时的弄虚作假,既糜费公孥,又给上下贪婪之机。"为政在人",要在平时选拔优秀人才充任。赏罚分明,将土用命,边防自能巩固。

万历十八年(1590),在郧阳巡抚的任上,主修有郧阳志书--《郧台志》十卷,万历十八年刻本。裴应章主修,彭遵古纂修。志书记述了从公元1476年到1590年在郧阳设立郧阳抚治的史实。抚治管辖范围包括鄂、豫、川、陕毗邻地区的荆州、襄阳、南阳、汉中、郧阳等8府和上下荆南道、关南道、汝南道、商洛道等5道,商州、金州(安康)、裕州、夷陵州、归州等9州,共65个县。志书中记载了84任郧阳巡抚,兵部尚书原杰和凌云翼、工部尚书潘旦和王以旗、吏部尚书王学夔、刑部尚书王世贞等著名人物曾在郧阳抚治任职。同时还收录1590年至1680年间来郧任巡抚的37名抚臣。郧阳抚治205年中共有121名朝廷重臣任职。据查证,其中有50多人在《明史》中有传。

明万历三十七年元月初四日,裴应章在故里病逝,享年73岁。神宗追赠他为"太子少保",谥号"恭靖",派遣官员为他营葬、祭奠。

人物晚年

裴应章三十岁为官,深得隆庆和万历皇帝的信任,言听计从,立下不少功绩,足慰平生之愿。当他年届古稀,"利名心了爱青山"之际,正好功成引退。于是上本皇上,获准回县,荣归故里。神宗御宴裴公,同僚相继饯行,沿途官员迎送不暇。回到家中有儿孙绕膝,侍候晨昏,心情分外舒畅,无公务之纠缠,恒沉醉于山水之间。如本县之南极山、金莲寺、大丰山、明溪的滴水岩等,都有他游玩的遗迹。兴之所至,便吟诗作对以自娱。还在南门城外建有一座楼,名为:望耕楼。他常在楼上看农民终岁劳动,与家乡父老谈论稼穑,或约好友饮宴、吟诗作赋其间,乐度晚年。

裴公关心民瘼,恒把乡亲应兴应革意见,提供地方官办理。对本县及邻县人民,常怀济困恤贫之心。连城浮粮很多(田卖给他人,公粮没有过给买主,还需卖主缴交,叫浮粮),当事者议分旁邑人民负担,裴公独非其议,认为浮粮宜豁不宜分,才能减轻人民负担。宁化县吴某向他家借银数百两,无力偿还,就毁去债券,免其归还。宗族间有穷苦无力建房者,给族属住房数十间,以资居住。

人物哀荣

裴公回到清流三年,因年老疾病缠扰,日与药炉为伍,而长子汝庞又先应章一个月病卒,致使病情加剧,药石罔效,于万历三十七年(1609)元月初四日逝世,终年七十三岁。当他临终时,召集儿孙,勉励多读诗书,谨言慎行,为官要廉洁奉公,爱民重士;居家要济困恤贫,亲邻睦里。以此作为告诫子孙的遗言。

裴公病故后,地方官申文上奏,巡抚、按察申奏朝廷。神宗皇帝为纪念有功大臣,辍朝一日,以示哀悼。追赠他为"太子少保"。加封溢号"恭靖"。派遗官员为他营葬,还用皇帝名义派大员祭奠他,给裴应章以极大荣誉。他的坟墓在宁化安乐。

裴应章死后,清兵人关侵扰,时局动荡,边防告急。满朝文武官员,无不思念他过去的功绩。咸认为应章一生高风亮节,有卓见远识,不愧是大臣器才。并公议立"恭靖"牌坊。明御史乔承诏为他立"天官家宰"坊,"奕世尚书"坊。这些牌坊,都是跨街设置在县衙前,系在今"清苑"前面十字路口。本县父老,以裴应章安邦定国,劳绩卓著,由地方官设祠纪念,春秋祭祀,以志功绩。他的著作有《编蒲》、《蠹余》,《谏草》、《焚余》、《庄子摘语》、《左传纂语》等流传于世,现巳荡然无存。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猴子地    下一篇 郑文宝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