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薇花(紫薇花对紫微翁)
《紫薇花》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诗词。
目录
紫薇花
[唐]白居易
紫薇花对紫微翁,名目虽同貌不同。
独占芳菲当夏景,不将颜色托春风。
浔阳官舍双高树,兴善僧庭一大丛。
何似苏州安置处,花堂栏下月明中。
白居易生于“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生地郑州新郑(今河南新郑县)。11岁起,因战乱颠沛流离五、六年。少年时读书刻苦。贞元十六年(800)中进士,十八年,与元稹同举书判拔萃科。二人订交。以后诗坛元白齐名。十九年春,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罢校书郎,撰《策林》75篇,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县尉。作《观刈麦》《长恨歌》《池上》。元和二年回朝任职,十一月授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四年,与元稹、李绅等倡导新乐府运动。五年,改京兆府户曹参军。他此时仍充翰林学士,草拟诏书,参与国政。他能不畏权贵近臣,直言上书论事。元和六年,他因母丧居家,服满,应诏回京任职。十年,因率先上疏请急捕刺杀武元衡凶手,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次年写下《琵琶行》。开始“吏隐”,在庐山建草堂,思想从“兼济天下”转向“独善其身”,闲适、感伤的诗渐多。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还京,累迁中书舍人。因朝中朋党倾轧,于长庆二年(822)请求外放,先后为杭州、苏州刺史,颇得民心。文宗大和元年(827),拜秘书监,明年转刑部侍郎,四年,定居洛阳。后历太子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在洛阳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常与刘禹锡唱和,时称刘白。会昌四年,出资开凿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舟民。75岁病逝,葬于洛阳龙门香山琵琶峰,李商隐为其撰写墓志铭。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