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曾任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因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03年3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9日被逮捕。2004年4月30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贵州省原副省长刘长贵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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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贵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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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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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9月
-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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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
-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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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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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目录
2004年3月24日 |
贵州原副省长刘长贵涉嫌巨额经济犯罪案开庭审理 |
2005年7月8日 |
涉嫌向刘方仁、刘长贵行贿 7名被告在黔南中院受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