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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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投资计划”是
1. 有效带动对实体经济投资
截至2017年7月底,“欧洲投资计划”支持项目已覆盖欧盟26个成员国,已带动超过2250亿欧元对实体经济总投资,完成了原定投资目标的2/3,超过44.5万家中小企业因EFSI带来的融资渠道改善而受益。EFSI以“第一损失担保”方式支持EIB和EIF的项目投资,有效提高了两部门对高风险项目的投资力度,从而也有效带动了私营部门投资,由此弥补了实体经济的高风险融资需求。EFSI通过提供信用担保而实现的项目融资额达437亿欧元,其中,EIB批准的投资项目已达276个,出资额达337亿欧元;EIF已与296家中小企业签订了投资项目合同,出资额达100亿欧元;同时,欧盟成员国的一些开发银行(NPBs)对整体投资的支持份额占1/3。据统计,EFSI带动的私营部门投资至少占总投资额的63%。
从部门来看,EFSI支持的小微企业项目比重最大,占总投资额的30%,其次是科研创新项目、能源项目、数字项目和交通项目等,投资比重分别为22%、21%、10%和9%。从国别来看,EFSI对法国的投资带动收效最为明显,EFSI直接支持下的融资额达70亿欧元,共实现对实体经济总投资398亿欧元;其次是意大利,分别为54亿和384亿欧元。(见表1)
2. 与其他欧洲基金开展联合融资
在EFSI支持的项目中,近1/3是与成员国的国家开发银行(NPBs)进行的联合投资。同时,欧委会和EIB的研究报告均认为,EFSI与其他计划的资金来源进行联合融资的潜力巨大,比如“连接欧洲基金”(通过支持欧洲层面基础设施投资来促进投资与就业,包括运输、能源、数字服务)“地平线2020 计划”(欧盟科研创新项目和融资工具,预计将在2014—2020年投入800亿欧元的公共投资并带动私营部门投资)等。开展联合投资不仅可以使EFSI在设计上与法律上与其他基金形成互补,也可以扩大EFSI的投资领域,特别是金融欠发达地区与小型项目,同时,还有助于吸引更多私营部门投资。2016年2月,欧委会与EIB发布有效协同 EFSI和欧洲结构和投资基金(ESIF)指导原则。之后,欧委会与EIB共同简化了相关的基金经营规则。后续,还将继续推动EFSI与其他欧洲基金联合投资,合作方式不仅将针对项目,也将针对投资平台与融资工具。
3. 整体投资目标获得提升
在EFSI成功运营一年后,欧委会于2016年9月推出了EFSI2.0计划,建议延长EFSI运营期并扩充其融资能力,希望将EFSI时间跨度延长至2020年,将整体投资目标提升至5000亿欧元并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希望欧盟预算和EIB的出资额分别增加至260亿欧元和75亿欧元。随后,该计划在欧盟峰会上获得各成员国支持并于2016年12月获得欧洲理事会批准。根据新计划,欧盟还将通过设定气候友好型项目最低目标来提高EFSI对与气候变化相关政治优先事项的重视。
为改善欧盟投资环境,欧盟采取了多项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公共会计准则指引、简化投资规则,实施“欧洲学期”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对成员国提出结构改革、投资及财政政策建议以及完善国际贸易与投资协议。此外,一系列单一市场完善措施的实施为消除投资壁垒、推动创新并改善投资环境发挥成效,具体包括“单一市场战略”“数字单一市场战略”的实施,“能源联盟”“资本市场联盟”的构建以及“循环经济”的发展。
1. 实施“单一市场战略”
构建欧盟单一市场目标在于实现居民、服务、商品和资本自由流动。“单一市场战略”主要针对服务和商品市场,与“资本市场联盟”“电子单一市场”“能源联盟”“劳动力流动性一揽子措施”形成互补,旨在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消除欧盟服务和商品市场的营商壁垒。2016年至今,欧盟实施的重点措施包括通过简化增值税条例、企业法规并提供政策信息服务等措施来消除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经营壁垒,通过实行“服务护照”(由成员国当局颁发的跨境服务资格证书,用于证明该成员国的服务机构满足被服务成员国的相关要求)等措施消除专业服务行业和商业服务行业的跨境服务壁垒,通过欧洲标准体系的现代化改革和欧洲知识产权框架整合来减少贸易壁垒。
2. 构建能源联盟
欧盟构建能源联盟旨在确保能源跨境自由流动以及成员国能源供给安全、经济、可持续。自欧盟于2015年2月推出“能源联盟框架战略”以来,能源联盟的构建在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建立一体化能源市场、降低能源需求并提高能率、加强再生能源利用与开发以及加强绿色能源研究与开发五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实施该战略有助于提高投资环境的可预测性,有效推动了能源项目投资,目前欧盟已启动超过200个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并建立了能源联盟进展评估体系,成员国之间签署了多项电网和天然气管道等能源基础设施互联协议,能源项目已成为EFSI支持的第二大领域。
3. 构建资本市场联盟
欧盟构建资本市场联盟旨在实现资本在单一市场的自由流动,欧委会于2015年推出《资本市场联盟行动计划》,共包含33项行动措施,主要围绕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为投资者创造机遇、提高金融体系弹性及深化金融一体化等四个方面,预计将于2019年完成。欧委会2017年6月公布的进展评估报告显示,该计划实施进展顺利,已完成2/3的行动措施,为应对新挑战,欧委会就强化资本市场、促进欧盟跨境投资等七个方面提出新的重点行动计划。这些新措施将对强化资本市场以吸引欧盟内外投资以及改善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融资环境,尤其是创新型产业发挥积极作用。
4. 发展循环经济
欧盟发展循环经济旨在推动欧洲经济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并创造更多就业与投资机会。2015年2月,欧委会推出“循环经济一揽子措施”,涵盖了从设计、采购、生产、消费到废物处理和原材料再利用在内的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措施公布至今,循环经济发展取得良好进展,有助于推动欧洲经济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对创造就业与投资机会作用显著。2017年1月,欧委会公布了多项循环经济发展新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与EIB共同建立“循环经济金融支持平台”,该平台旨在有效对接投资者与创新者,将有助于私营部门扩大对循环经济创新项目投资。
私营部门往往因缺乏对项目的全面认知特别是对项目风险及复杂性的有效识别而降低投资意愿,“欧洲投资咨询中心”(EIAH)和“欧洲投资项目门户网站”(EIPP)的成立对该问题解决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与成员国开发银行及专业机构的合作,EIAH为项目推动者和投资方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如进行独立、透明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帮助项目顺利启动和融资。EIPP则通过有效对接项目推动方与潜在投资方,成为重要的项目投融资平台。截至2016年底,“欧洲投资咨询中心”接受了近289个技术支持申请,“欧洲投资项目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投资项目达130个,投资总额达500亿欧元,其中70%的项目由私营部门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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