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业
- 本名
- 李业
- 别称
- 李隆业
- 所处时代
- 唐朝
- 出生时间
- 不详
- 去世时间
- 735年
- 职业
- 宗室
目录
惠宣太子李业(?—735年),原名
《旧唐书·卷九十五·列传第四十五》:
惠宣太子业,睿宗第五子也。本名隆业,后单名业。垂拱三年,封赵王,开府置官属。长寿二年,随例却入閤,改封中山郡王,累授都水使者,寻又改封彭城郡王。神龙元年,加赐实封二百户,通前五百户。景龙二年,兼陈州别驾。银青光禄大夫、太仆少卿,别驾如故。睿宗即位,进封薛王,加封满一千户,拜秘书监,兼右羽林大将军。俄转宗正卿。睿宗以业好学而授秘书监。及玄宗诛萧至忠、岑羲等,业以翊从之功,加实封通旧为五千户。开元初,历太子少保、同泾豳卫虢等州刺史。八年,迁太子太保。
初,业母早终,从母贤妃亲鞠养之。至是,迎贤妃出就外宅,事之甚谨。业同母妹淮阳、凉国二公主亦早卒,业抚爱其子,逾于己子。上以业孝友,特加亲爱。业尝疾病,上亲为祈祷,及愈,车驾幸其第,置酒宴乐,更为初生之欢。玄宗赋诗曰:"昔见漳滨卧,言将人事违。今逢诞庆日,犹谓学仙归。棠棣花重满,鸰原鸟再飞。"其恩意如此。
十三年,上尝不豫,业妃弟内直郎韦宾与殿中监皇甫恂私议休咎。事发,玄宗令杖杀韦宾,左迁皇甫恂为锦州刺史。妃惶惧,降服待罪,业亦不敢入谒。上遽令召之,业至阶下,逡巡请罪。上降阶就执其手曰:"吾若有心猜阻兄弟者,天地神明,所共咎罪。"乃欢宴久之。仍慰谕妃,令复其位。二十一年,业进拜司徒。二十二年正月,薨,册赠惠宣太子,陪葬桥陵。有子十一人。
瑗乐安郡王,玚宗正卿、荥阳郡王,琄封嗣薛王,珍嗣岐王。琄为金紫光禄大夫、鸿胪卿同正员。天宝五载,坐舅刑部尚书韦坚为右相李林甫所构,贬夷陵郡别驾长任。母随琄,竟以忧死。七载,琄于夜郎安置,后移南浦郡。十四载,安禄山反,赴于西京。
《新唐书·卷八十一·列传第六》:
惠宣太子业,始王赵,降封中山,授都水使者。徙鼓城,兼陈州别驾,进王薛,为羽林大将军、荆州大都督。以好学授秘书监。开元初,进太子少保,即拜太保,累历州刺史。
初,母早终,从母贤妃鞠之。八年,迎贤妃外邸,事之甚谨。其女弟淮阳、凉国二公主亦早卒,抚甥与己子均,帝益爱之。尝被疾,帝自祝禬。既愈,幸其第,置酒赋诗为初生欢。帝尝不豫,业妃弟内直郎韦宾与殿中监皇甫恂妄言休咎事,宾坐死,恂贬锦州刺史。妃恐,降服待罪,业亦不敢入谒,帝闻,遽召之,业伏殿下请罪,帝趋就执其手曰:“吾所猜于兄弟者,天地共咎之!”遂复燕欢,仍谕妃复位。俄进司徒。二十二年,业有疾,帝忧之,一昔容发为变,因假寝,梦获方,寤而业少闲,邠王守礼等请以事付史官。及薨,帝悲不能食,册书加赠及谥,陪葬桥陵。
十一子,其闻者瑗、瑒、琄。帝后追思业,引见瑗等,伤之,乃下诏共赐实封千户。瑗为乐安王。瑒荥阳王、宗正卿。琄为嗣薛王,历鸿胪卿。天宝中,琄舅韦坚为李林甫所构,坐贬夷陵别驾,徙置夜郎、南浦。及安禄山乱,乃还京师。
曾孙知柔,嗣王,再为宗正卿。久之,擢京兆尹。始,郑、白渠梗壅,民不得岁。知柔调三辅,治复旧道,灌浸如约,遂无旱虞,民诣阙请立石纪功,知柔固让得止。加累检校司徒、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又诏营缉太庙,判度支,充诸道盐铁转运使。昭宗出莎城,独知柔从,乘舆器用庖顿皆主之,大细毕给。性俭约,虽位通显,无居第。未几,出拜清海军节度使,在镇廉洁,贡献时入,进检校太傅,兼侍中。仕凡四纪,常为宗室冠。卒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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