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娄小平 原海南省省高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年11月30日,海南中级法院判处娄小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姓名 娄小平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51年9月 籍贯 山东邹平 学位 大专 目录 1992.09-1998.08 任海南省法制局(海南省体制改革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8.09 调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违法违纪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案件脉络 2004年6月22日 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娄小平涉嫌受贿被起诉 2004年11月16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娄小平被撤销职务 2004年11月30日 海南省高级法院原副院长娄小平受贿被判11年徒刑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莫里茨.斯托普尔坎普 下一篇 约翰·里奇利(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