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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小平

原海南省省高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年11月30日,海南中级法院判处娄小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姓名
娄小平
性别
出生日期
1951年9月
籍贯
山东邹平
学位
大专

目录

1992.09-1998.08 任海南省法制局(海南省体制改革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8.09 调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违法违纪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案件脉络

2004年6月22日 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娄小平涉嫌受贿被起诉
2004年11月16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娄小平被撤销职务
2004年11月30日 海南省高级法院原副院长娄小平受贿被判1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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