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均
李均,湖南长沙人,离休干部,曾任湖南日报记者、编辑、工商部副主任、副总编辑,湖南省杂文学会副会长、省直杂文学会会长,省记者协会、新闻学会名誉主席。199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 姓名
- 李均
- 出生地
- 湖南长沙
- 职业
- 湖南日报副总编辑
- 信仰
- 共产主义
目录
李均,
解放前,李均曾参与地下党的外围组织,从事过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和迎解放等学生运动。
1949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工业组编辑、秘书、副组长、工业部副主任、工商部代主任等职务。
1952年,《湖南日报》报社公开建党,成为第一批发展的新党员4人。1956年被评为报社先进工作者。
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李均被划为右派分子,受到开除党籍、撤职、降薪、下放农村劳动的严厉处分。从此,被打入了另册,离开《湖南日报》,开始长达20余年的苦难生涯。
1960年被摘掉右派帽子调到了公社机关。
1970年3月,全国开展“一打三反”运动,李均被所在县的公检法军管小组以所谓“右倾翻案”的罪名,定为反革命分子,判处20年有期徒刑,押送到洞庭湖区一个四面环水的小岛上的监狱劳改。
1974年,经李均自己和亲属再三申诉,在关押了近4年之后获得改判:免予刑事处分,教育释放。年底回到原来的公社。
1976年4月,受人帮助,被调回长沙,在一所中学工作。
1979年初,李均获得改正,恢复了党籍和原来的行政级别。
1979年3月,年近半百的李均又回到了《湖南日报》社,重新走上了新闻工作岗位。先后任工商部编辑、副主任。
1983年被提拔为《湖南日报》社副总编辑。
1993年李均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因在排除阻力,拨乱反正,扶正祛邪,促进改革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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