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丘陵
- 中文名
- 胡丘陵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地
- 湖南衡南
- 出生日期
- 1963年10月
- 毕业院校
- 华中师范大学
目录
胡丘陵,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湖南衡南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
现任湖南省常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80.09——1982.07,衡阳供销学校财会专业学生
1982.07——1984.11,衡南县望江公社民政助理员、乡财税所副所长
1984.11——1987.03,衡南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组干事、副组长、组长
1987.03——1993.03,衡南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事(其中:1990.9-1993.7华中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1993.03——1994.02,衡南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4.02——1994.10,衡南县委政研室主任
1994.10——1995.05,衡南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05——1995.07,衡南县三塘镇党工委书记
1995.07——1995.11,衡阳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
1995.11——1998.02,衡阳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市干教培训中心主任
1998.02——2000.12,衡阳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办公室主任、市干教培训中心主任
1998年毕业于湖南大学科技哲学研究生班。
2000.12——2006.05,常宁市委副书记、常宁市委党校第一校长
2006.05——2006.10,常宁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6.10——2008.05,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5——2012.10,常宁市委书记
2012.10——2012.12,常德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2.12——2016.09,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09——2016.12,常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6.12—— ,常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6年9月30日,中国共产党常德市第七届委员会在柳叶湖管委会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胡丘陵当选为市委常委。
2016年12月6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胡丘陵同志的常德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