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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陵

近年来,民间团体组织遗址类旅游的现象,在陕西、山西等文物大省出现。这些团体多将活动称为“走陵”或“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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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位历史爱好者在“帝王陵文化研究会”组织的“走陵”活动(文物爱好者自发组织的对古代陵墓尤其是帝王陵墓的游历、考察活动)中,搜寻陕西咸阳唐崇陵陵区内的石刻残件,并将残件统一搬运至陵区摄像头监控范围内。随后,他们的这一行为引发争议,本月6日,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文物旅游局发布情况说明,表示“帝王陵文化研究会”未在当地备案,“在我县进行的一切活动属违法行为。”

现象调查

北青报记者昨日调查发现,类似“帝王陵文化研究会”这样以“走陵”为噱头的游学组织不在少数,其中拥有丰富地下文物的陕西是“走陵”游学活动的重点地区。在一家旅游公司的微信页面显示,2017年国庆期间就曾组织过陕西唐帝十八陵的游学活动。

这个为期8天的游学活动费用为每人3880元,不包括来回“大交通”费用。从这次游学的行程中,北青报记者看到“走陵”的范围包括泰陵、景陵、崇陵、乾陵等十八座唐帝陵墓,为突出“游学”性质,组织方安排了10场围绕唐代历史的讲座,由一位有着15年“走陵”经验的民间爱好者带队。

2017年8月,这家公司还组织过宋陵的游学项目,带队者是同一人。这个为期三天的游学项目费用为每人1480元,“走陵”范围包括宋太宗永熙陵、宋神宗永裕陵、宋哲宗永泰陵等8座宋代帝后陵墓。此外,该公司还组织过探访南朝石刻的游学项目,在其官网上的一篇游记中,一位参加过的游客写道:“拜访修安陵时已经天黑,我们决定刺激一下——夜探修安陵,摸黑徒步一公里深入陵区,夜间探陵别有一番滋味啊。”

随后北青报记者联系到这家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现阶段没有开类似“走陵”的文化团,但是如果客人有需要,他们可以专门定制旅行。“我们去的基本都是开放的景点,只是有好找不好找的区别。”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像南朝石刻大都分散在田间,没有当地人带的话,游客很难找到。

而在一个名为“探寻青铜陵墓汉阙”的游学项目中,组织方在2017年国庆期间安排为期7天的“走陵”之旅,“走陵”范围包括绵阳郪江汉墓、前蜀国开国皇帝王建墓、明蜀王陵、悼庄世子墓等陵墓,7天费用为每人3980元。

一位陕西民间“走陵”爱好者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陕西“走陵”有些混乱,个别非法组织“打着‘情怀’的口号,干赚钱的事”。他表示,自己之前和朋友自驾三天走了陕西境内的十座皇陵,每个人花费数百元。但类似“帝王陵研究会”这样组织的游学组织,费用则是1680元,还有3000元左右的高价团。更令他气愤的是,有的“走陵”组织随意搬动文物,“我一般就是看一看、拍个照,摸一下都是不行的,因为经常摸石刻,上面的花纹容易脱落。”

专家观点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化旅游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张燕认为,“走陵”组织的规范化迫在眉睫,民间文物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不论组织是否合法,组织成员中有考古人员,也有文物爱好者,他们起码要懂得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要求就地保护而且要保护周边的生态,即使是破坏的东西基本上也不能挪动,文物爱好者应该有最基本的常识。“走陵”不乏是一条很好的研学途径。民间组织进行“走陵”活动固然好,但是必须报批,不能是一些人散散零落地进行。尤其在国家级和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区,应该把界限划分清楚,进入保护区时,文保所的人应该带着走,对“走陵”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管。

张燕说,文物保护法要求就地保护而且要保护周边的生态,即使是破坏的东西也不能挪动,爱好者应该具有这种最基本的常识。张燕说:“把‘走陵人’变成守规矩的旅行者,既会让文物得到保护,也会让历史爱好者得到满足。”

法律依据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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