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委员会
目录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重庆市版权局)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保卫处)
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办、信息、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目标管理及考核工作。拟订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单位及重点设施安全保卫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承担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综合调研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规性审核,承办机关法律事务,组织推进本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管理。
(三)规划发展处(改革办公室)
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研究落实国家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文化领域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依法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四)干部人事处(引进智力工作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考核、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人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五)财务处
管理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行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产业处
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配合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七)公共文化服务处(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
拟订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事业发展。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全民阅读活动。
(八)文化市场处
拟订文化市场调控政策,培育和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对文化领域的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九)科技处
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新技术开发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拟订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三网融合。承担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广播影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计量检测工作。
(十)艺术处
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国有文艺院团的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十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二)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承担对全市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管,监管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组织指导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工作,负责非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审批管理,承办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书号、版号和条码的管理。
(十三)新闻报刊处
承担对全市报纸、期刊出版活动和报刊社、通讯社驻渝分支机构、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全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审批管理,组织对市内报纸、期刊的审读和舆情分析,承担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报刊从业人员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四)印刷发行管理处
承担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协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进口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和非法、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发行。拟订印刷复制行业和发行网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内部资料印刷管理,负责印刷品质量监督检测认定。
(十五)数字出版处
规划推动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指导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建设。承担对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管,负责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监管。负责网络动漫、游戏出版环节的监管。组织互联网出版审读及舆情分析。
(十六)版权管理处
拟订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市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负责著作权侵权盗版的鉴定工作。协同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处理对外及港澳台的著作权关系,协调推动著作权领域“走出去”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七)电影处
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的上报、批复及影片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协调重大电影活动,组织实施惠民电影放映工程。
(十八)传媒机构管理处
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和新媒体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十九)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承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
(二十)宣传处(电视剧处)
承担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领域的宣传工作。指导监管电视剧的制作,指导并协调电视剧创作题材备案公示,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的内容。负责发放和吊销国产电视剧的发行许可证。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
(二十一)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拟订对外文化交流规划,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交流重大活动,指导促进对外文化贸易。
(二十二)重庆市文物局
负责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负责推荐、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指导全市文物考古工作和考古成果评审及文物鉴定。拟订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博物馆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市文物、博物馆安全,承担文物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责。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博物馆)
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重庆国画院)
重庆市文化艺术研究院(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重庆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重庆市文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
重庆图书馆
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重庆艺术学校
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重庆自然博物馆
重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旧址陈列馆
重庆广播电视监测台
重庆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
重庆市文化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测中心)
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
重庆艺员管理培训中心
重庆市文化交流中心
重庆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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