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林孔兴 原华中电业管理局局长。因在职期间伙同妻子收受他人贿赂,被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姓名 林孔兴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40年4月 学位 大学 目录 受贿罪 案件脉络 2004年10月28日 首都机场截下外逃高官——林孔兴落网记 2005年4月1日 夫妻勾结受贿 “副部级”贪官林孔兴获刑13年(图)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埃尔顿·约翰 下一篇 维克多·萨尔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