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
西北督察局是环境保护部派出行政机构,在所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区域履行环境保护督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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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6日,环境保护部西北督察局在西安挂牌。
据了解,今年9月,中央编办批准,环境保护部各区域督查中心更名改制。环境保护部西北督查中心更名为环境保护部西北督察局,由事业单位转为环境保护部派出行政机构,这标志着环境保护督察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督政职能的进一步强化。
环境保护部西北督察局是环境保护部派出行政机构,在所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区域内承担以下职责:
1、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执行情况;
2、承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3、协调指导省级环保部门开展市、县环境保护综合督察;
4、承担国控污染源日常监督和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
5、参与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空气质量保障督察;
6、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调查处理的督察;
7、承办跨省区域、流域重大环境纠纷协调处置;
8、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查办;
9、承担环境保护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中央编办批复,环境保护部西北督察局内设 7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 人事处(党委办公室)、督察一处、督察二处、督察三处、督察四处、督察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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