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中文名
- 包头市旅游发展委员
- 隶属
- 包头市人民政府
目录
(二)培育和完善包头市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包头市旅游业的办法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包头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资源和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旅游统计及旅游行业财会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设施的标准和服务标准;按规定审核旅行社资格,并上报自治区旅游局审批。
(五)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办法;代表包头市人民政府签定有关旅游协定,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指导行业协会工作,推动行业自律。
(七)组织实施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八)承办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内外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业的人才交流和劳动工作;负责协调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包头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负责指导旅游统计工作;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审核、评定A级旅游景区;指导旅游行业财会工作。
(三)旅游促进科
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指导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对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旅游交流与合作;开展对国际及港澳台旅游市场宣传促销。
(四)质量管理科
实施国家关于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培育和完善包头市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按规定审核旅行社资格并上报自治区旅游局审批;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旅游应急求援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旅游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旅游业管理的具体法规、规章;研究旅游体制改革,负责旅游业信息调研;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旅游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旗县区旅游管理机关法制建设工作。
(六)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信访工作。
(一)
张勇东,男,汉族,中共党员。曾任东河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综合信息科科长;共青团包头市东河区委书记;东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党委书记;白云矿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联主席、兼内蒙侨联副主席;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
傅民,包头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主持包头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全面工作。
李福亮,男,汉族,中共党员。曾任固阳县委办公室秘书、督查科长;共青团固阳县委副书记;固阳县兴顺西乡政府乡长;固阳县公益民乡党委书记;固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固阳县副县长;市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旅游局助理调研员;市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成员、主任。
高茗,女,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新党政大楼北门C区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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