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目录
(二)、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制定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招商策划;
(三)、指导全市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建设
(四)、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负责市内旅游景点、旅行社及旅游饭店等相关行业的资质初审核报批工作;
(五)、监督、检查市内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承办区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1)、依据旅游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辖区内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导游 人员、旅游从业人员执行旅游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2)、成立旅行社的必备条件,需提交的文件及申办审批程序等。
(3)、对星级饭店和涉外饭店进行审批和年度复查的情况。
(4)、对我市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的情况。
(5)、监督检查指导本市及各旗县区旅游管理工作,各基层部门行政执法情况。
(6)、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1)、各景区(点)评定A级的条件及审批程序。
(2)、制定全市旅游工作总体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各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及承办应当调处的纠纷。
(1)、对全年旅游促销工作的总体安排情况。
(2)、对旅游宣传经费的使用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和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情况。
(3)、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
(4)、购置千元以上的大宗固定资产情况。
(5)、各项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
( 1)、贯彻、执行旅游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 2) 、研究拟订旅游业管理的具体法规、规章。
( 3)、研究旅游体制改革;负责旅游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 4)、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指导旗县区旅游管理机构法制建设工作
( 1)、负责各旗县区旅游管理机构、全市旅游企业旅游统计财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 2)、开展旅游业信息调研工作。
(七)行政事项审批办公室
(1)、负责执行国家行政审批政策
( 2)、研究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的调整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
( 3)、承办和全程受理本部门管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 4)、组织需市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有关会议论证、审核、审定事项的协调工作。
( 5)、审核、上报需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
( 6)、办理部门领导交办的与行政审批有关的其他事项。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铭花协助罗琳同志分管质量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统计调研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服务中心、工会工作。
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虹妹协助罗琳同志分管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旅游促进科、机关党支部、纪检、旅游协会工作。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城建大厦12楼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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