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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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花
帝城春欲暮⑴,喧喧车马度⑵。
共道牡丹时,相随买花去。
贵贱无常价⑶,酬直看花数⑷:
灼灼百朵红⑸,戋戋五束素⑹。
上张幄幕庇⑺,旁织巴篱护⑻。
水洒复泥封,移来色如故⑼。
家家习为俗⑽,人人迷不悟⑾。
有一田舍翁⑿,偶来买花处。
低头独长叹,此叹无人喻⒀:
一丛深色花⒁,十户中人赋⒂!
⑴帝城:皇帝居住的城市,指长安。
⑵喧喧:喧闹嘈杂的声音。度:过。
⑶无常价:没有一定的价钱。
⑷酬直:指买花付钱。直:通“值”。
⑸灼灼:色彩鲜艳的样子。
⑹戋(jiān)戋:细小,微少的样子;一说“委积貌”,形容二十五匹帛堆积起来的庞大体积。五束素:五捆白绢,形容白花的姿态;一说指花的价钱。
⑺幄幕:篷帐帘幕。一作“帷幄”。
⑻织:编。巴:一作“笆”。
⑼移来:从市上买来移栽。一作“迁来”。
⑽习为俗:长期习惯成为风俗。
⑾迷不悟:迷恋于赏花,不知道这是奢侈浪费的事情。
⑿田舍翁:农夫。
⒀喻:知道,了解。
⒁深色花:指红牡丹。
⒂中人:即中户,中等人家。唐代按户口征收赋税,分为上中下三等。
这一年暮春,长安城中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原来是到了牡丹盛开的时节,长安城里的名门大户纷纷相随前去买花。牡丹花的价钱贵贱不一,价钱多少以花的品种来定。这里的牡丹有的枝繁叶茂,鲜红欲滴,小小的束花,要付五捆白绢的价钱。它们被精心呵护着,主人还给张上了帷幕,筑起了樊篱,辛勤浇灌之余还培上了最肥沃的土,因此花的颜色还和以前一样鲜艳。家家习以为俗,更没有人认为是错的。有一个老农无意中也来到了买花的地方。目睹此情景,不由得低头长叹,然而此叹又有谁在意呢:这一丛深色的牡丹花价钱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一年的赋税了。
唐宪宗元和五年(810年)前后,白居易创作了组诗《秦中吟十首》。“秦中”是指唐代首都一带地方。诗前小序曰:“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命为《秦中吟》。”此诗为其中第十首。
与白居易同时的李肇在《唐国史补》里说:“京城贵游,尚牡丹三十余年矣。每春暮,车马若狂,以不耽玩为耻。执金召铺宫围外寺观,种以求利,一本有值数万者。”这就是创作此诗当时的社会背景。
这首诗,通过对“京城贵游”买牡丹花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矛盾的某些本质方面,表现了具有深刻社会意义的主题。诗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从买花处所发现了一位别人视而不见的“田舍翁”,从而触发了他的灵感,完成了独创性的艺术构思。
全诗分两大段。“人人迷不悟”以上十四句,写京城贵游买花;以下六句,写田舍翁看买花。
京城的春季将要过去,大街小巷来来往往奔驰着喧闹不已的车马。都说是牡丹盛开的时节,呼朋引伴、争先恐后地赶去买花。一开头用“帝城”点地点,用“春欲暮”点时间。“春欲暮”之时,农村中青黄不接,农事又加倍繁忙,而皇帝及其臣僚所在的长安城中,却“喧喧车马度”,忙于“买花”。“喧喧”,属于听觉;“车马度”,属于视觉。以“喧喧”状“车马度”,其男颠女狂、笑语欢呼的情景与车马杂沓、填街咽巷的画面同时展现,真可谓声态并作。下面的“共道牡丹时,相随买花去”,是对“喧喧”的补充描写。借车中马上人同声相告的“喧喧”之声点题,用笔相当灵妙。
这四句写“买花去”的场面,为下面写以高价买花与精心移花作好了铺垫。接着便是这些驱车走马的富贵闲人为买花、移花而挥金如土。“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古代以五匹为一束,五束素就是二十五匹帛。《新唐书·食货志》:“自初定"两税"时钱轻货重,······绢匹为钱三千二百。”当时正行“两税法”,一匹绢为三千二百,那么“五束素”便为钱八万。一株开了百朵花的红牡丹,竟售价八万,其昂贵的确惊人。那么“上张幄幕庇,旁织笆篱护,水洒复泥封,移来色如故”,其珍惜无异珠宝,也就不言而喻了。
家家以弄花为习俗,人人执迷不悟。以上只作客观描绘,直到“人人迷不悟”,才表露了作者的倾向性;然而那“迷不悟”的确切含义是什么,仍有待于进一步点明。白居易的有些讽谕诗,往往在结尾抽象地讲道理、发议论。这首诗却避免了这种情况。当他目睹这些狂热的买花者挥金如土,发出“人人迷不悟”的感慨之时,忽然发现了一位从啼饥号寒的农村“偶来买花处”的“田舍翁”,看见他在“低头”,听见他在“长叹”。这种极其鲜明、强烈的对比,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本质。在热闹喧哗的买花场景中,诗人不失时机地摄下了“低头独长叹”的特写镜头,并以极其鲜明强烈的对比,从“低头”的表情与“长叹”的声音中挖掘出全部潜台词:仅仅买一丛“灼灼百朵红”的深色花,就要挥霍掉十户中等人家的税粮!揭示了当时社会“富贵闲人一束花,十户田家一年粮”的贫富差距。最后这一警句说明了一个事实:那位看买花的“田舍翁”,倒是买花钱的实际负担者!推而广之,这些“高贵”的买花者,衣食住行,都是来源于从劳动人民身上榨取的“赋税”。诗人借助“田舍翁”的一声“长叹”,尖锐地反映了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敢用自己的诗歌创作谱写人民的心声,这是十分可贵的。
清代宋宗元《网师园唐诗笺》: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末二句下)。
清代沈德潜《唐诗别裁》:连上三章(按指《轻肥》、《五弦》、《歌舞》),讽意俱于末二句结出。
清代贺裳《载酒园诗话又编》:《秦中吟》、《喜雨诗》、《哭孔戡》、《宿紫阁村》皆乐天得意作。《紫阁村》尚有《石壕吏》遗意。《秦中吟》末篇“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差可讽咏。馀皆骨弱体卑,语直意浅。虽欲以广宸聪,副忧勤,而“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去《祈招》之义远矣。……吾读白讽谕诗,每叹其有美意而无佳词也。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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