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旅游局
- 中文名
- 银川市旅游局
- 性质
- 政府机关
- 地点
- 银川市
- 隶属
- 银川市人民政府
目录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旅游业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旅游业发展和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打造旅游目的地战略,加强宁蒙陕甘毗邻地区区域合作,打造西北风情旅游联合会区域合作品牌,推进西北地区旅游目的地城市和旅游集散中心城市建设。
(三)贯彻实施建设“运动休闲城市”战略,规划开发运动休闲旅游项目和相关旅游产品,完善运动休闲旅游服务功能,协调相关部门促进旅游休闲运动相互衔接,协调发展。
(四)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完善旅游市场;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五)承担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价、开发利用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立旅游项目库;指导旅游项目招商;承担旅游开发建设中的旅游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全市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旅游项目、旅行社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建设,负责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登记;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七) 开展旅游行政执法监察,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企业、旅游者合法权益。
(八)承担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九)负责全市旅游类创业项目的征集和开发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创业和发展,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环境。
(十)制定全市旅游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建立旅游专业人才库;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的监测工作,发布假日旅游信息,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十一)负责全市旅游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监督、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协会、专业分会以及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旅游工作。
(十三)开展本部门行政流程再造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承担“运动休闲城市”建设中旅游休闲项目开发、宣传,休闲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等工作职责。
2、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
3、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4、旅游经济运行的监测工作。
5、征集、开发旅游类创业项目,指导旅游企业创业和发展。
对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将辖区内农家乐旅游的规划建设、日常管理、服务质量以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职责下放各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市旅游局加强对以上下放职责的指导、跟踪督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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