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文物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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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文物旅游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市文物旅游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文物旅游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保护规划、计划和文物保护抢救方案;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勘探及发掘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及古建筑维修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三)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性文物保护、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文物馆际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对外交流展览工作;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社团工作。 (四)负责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拟订安全保卫、技术防范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五)负责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合理开发和利用文物资源,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民俗旅游和乡村旅游,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监测分析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开展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 (六)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投资项目的审查、申报和管理;负责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承担对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文物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文物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文物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仿制品管理、文物认定和文物司法鉴定工作;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负责全市国际旅行社的申报和国内旅行社的管理工作;管理出境旅游有关事务;会同物价部门制定、调整、监督和检查旅游价格及收费标准。 (八)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管理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协调旅游交通;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行为,优化旅游环境,受理旅游者投拆,督促、检查对投拆的处理,依法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 (九)负责全市文物旅游普查及学术科研工作;组织旅游、文物资源的普查;负责文物征集、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学术和科研工作。 (十)组织和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指导文物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全市文物旅游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物旅游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与综合性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目标考核、网站管理、对外交流、旅游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文物旅游人才、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资格认定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开发与项目资金管理,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法律赋予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依据、审批条件、办理时限、办件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审批结果等公开工作;负责制定并优化行政审批办件流程;负责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核查、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承担全市文物事业、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工作;拟订全市文物事业、旅游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指导全市文物事业、旅游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文物事业、旅游产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全市文物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督促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研制开发;负责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相关工作;参与文物旅游项目有关实施与统计工作;负责省、市文物及旅游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及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文物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文物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文物科 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申遗工作和考古遗址公园申报工作;承担全市考古钻探、发掘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的相关工作;组织各级文物保护方案编制、大遗址的保护管理、文管所建设、古建筑的保护管理与维修、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承担全市田野文物保护、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文物刊物、丛书的出版审定工作;组织安排考古学术讨论、交流活动;负责全市文物业务统计工作。 (四)博物馆科 指导全市博物馆工作,承担全市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承办设立博物馆的审报工作;拟订全市博物馆发展计划;负责全市博物馆藏品的科学管理、修复养护和馆藏文物的建档建卡工作;承办博物馆的建设、陈列方案的审定和流散文物征集等工作;负责博物馆接待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宣传教育、学术交流等活动;承担全市文物外展及交流工作;承办国内外有关单位在我市举办各类文物展出及交流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库房建设;负责全市免费开放馆所项目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业务统计工作。 (五)行业管理科 拟订全市文物旅游市场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行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组织行业开展“创选评”、“双创”等各类创建活动;承担全市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组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与评比工作;负责特种旅游相关工作;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文物商店、文物复制企业经营手续申报业务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承担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质量等级划分评定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指导文物旅游社团工作;做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有关工作。 (六)执法与安全科 负责全市文物安全、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规范文物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负责文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行业普法、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文物收藏单位和大遗址的安全技防方案审核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文物旅游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文物旅游安全保卫工作规则、应急预案等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文物旅游违法违规等行为;负责受理旅游投诉;指导和考核全市文保组织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指导全市文物旅游稽查工作;管理全市文物市场,组织文物认定和文物司法鉴定工作。 渭南市文物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忠生 渭南市文物旅游局党组成员、渭南博物馆馆长:张泽 渭南市文物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习黎光 渭南市文物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煜 渭南市文物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雅文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同义词暂无同义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