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秉章
- 中文名
- 骆秉章
- 出生
- 1793
- 字号
- 字吁门,号儒斋
- 出生地
- 广东花县
- 职业
- 晚清大臣
- 成就
- 与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并称"晚清八大名臣"。
- 逝世
- 1866
目录
骆秉章(1793年-1866年),原名骆俊,字吁门,号儒斋,广东花县人。 晚清湘军重要将领。骆秉章自少勤学,道光十二年(1832年)进士,选庶吉士,后被授为编修,迁移为江南道、四川道监察御史等职。因办事清正,深得朝廷信任。外官任湖北、云南藩司。道光三十年(1850年),被任为湖南巡抚,入湘十载,位居封疆,治军平乱,功绩卓著。咸丰二年(1852年),太平军入湖南,骆秉章以防守不力,被革职留任。后以守长沙有功而复职,并为清廷所倚重。旋署湖北巡抚。咸丰三年(1853年),实授湖南巡抚,任上支持曾国藩办团练,又聘左宗棠为幕僚,事无巨细,皆听之。咸丰十年(1860年),奉命督办四川军务,率军入川。咸丰十一年(1861年)任四川总督。同治元年(1862年),骆秉章派重兵防守大渡河,断石达开后路,石达开被围于安顺场,之后石达开请求和谈,骆秉章佯称答应,后将石达开俘虏,解至成都凌迟处死。清廷授以太子太保衔。同治六年(1867年)病逝,赠太子太傅,入祀贤良祠,谥号文忠。与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并称"晚清八大名臣"。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骆秉章出生于广东花县。
道光十二年(1832年),读了三十多年经书的骆秉章终以恩科六十名进士,殿试二甲二十七名,朝考入选,被钦点为翰林院庶吉士。
道光二十年(1840年),骆秉章受命稽察吏部银库,他到任之后清查陋规,严格进行检阅。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银库亏欠的事被揭发,共亏短九百多万两。骆秉章因失察之罪被罢职,仍罚赔库款一万八千二百两赔罪。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骆秉章被提拔为侍讲学士。出任为湖北按察使,又迁任贵州布政使,紧接着调往云南。
道光三十年(1850年),咸丰帝命他出任湖南,任湖南巡抚。
咸丰元年(1851年),太平天国在广西金田起义,一路势如破竹,清廷各路官兵一败再败。
咸丰三年(1852年)农历二月,骆秉章受命为湖北巡抚。
咸丰三年(1852年)农历四月二十三日,他又被重新受命为湖南巡抚,而且一任就十年。
咸丰五年(1855年),太平军再克武昌,湖北巡抚胡林翼向骆秉章求救。
咸丰八年(1858年),京察的时候骆秉章被议论功勋加以头品顶戴。
咸丰十年(1860年)农历六月,67岁的骆秉章奉调入川督办军务。
同治元年农历闰八月二十五日(1862年10月18日)骆秉章对太平军发动总攻,李永和突围中战死,至此,经年余苦战,李、蓝主力已经被歼灭。
同治二年农历五月十日(1863年6月25日),石达开在成都经骆秉章批准,被清军凌迟。清廷再加赐骆秉章太子太保。
同治三年(1864年),天京(南京)陷落之时,清廷论功行赏,骆秉章加恩赏一等轻车都尉世职,并赏戴双眼花翎。
同治六年(1867年),骆秉章再升任四川总督协办大学士。其地位声势赫赫,炙手可热。
同治六年(1867年)农历十一月十七日(公历12月12日),骆秉章因病死于任上。终年74岁。清政府赠太子太傅,入祀良祠,给谥号文忠。
整风选贤
骆秉章在担任湖南巡抚和四川总督时期,都大力整顿吏治。担任湖南巡抚初始,他就弹劾行事鲁莽的茶陵知州李光第、行为不检的湖南拣发知州长惠等人,湖南官场风气为之一新。在四川期间,骆秉章对不守军纪、贪生怕死的将领给予严厉处罚,如参将尹士超不遵守命令,擅自行动,遭到处分;四川布政使祥奎收受贿赂,被骆秉章弹劾,革职查办。骆秉章不但对辖区内的不良官吏严加治理、惩处,对其他省的问题官员同样不留情面。甘肃提督陶茂林所辖部队因军饷遭到拖欠而哗变,南下四川扰乱正常社会秩序。骆秉章十分气愤,上书朝廷弹劾陶茂林。[1]
骆秉章的整顿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他任职的湖南、四川两地吏治清明,贪腐并非完全没有,但较之其他地区大有改善。他不拘一格任用贤能,经他的举荐,一批有才能、有抱负的官员得以快速升迁,如左宗棠、王鑫、胡林翼、刘蓉、蒋益澧、江忠源、萧启江、刘长佑等一大批精英人才,他们日后大多成为独当一面的封疆大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清王朝的统治危机。
改善民生
骆秉章十分重视经济发展,改善民生。骆秉章担任湖南和四川地方大员时期,正是太平天国与清朝混战期间。当时湖南水灾频发,造成粮食减产。为了充实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少地方政府要求农民缴纳银两来代替粮食实物,这让农民更加苦不堪言,只能拖欠粮食缴纳,甚至引发暴动。为了解决这一重要的民生问题,骆秉章核减钱漕,禁止贪官污吏和不法奸商从中牟利,设立专门稽查机构,选派廉洁士绅负责监督收缴漕粮,减轻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压力。那时,骆秉章还解决了湖南食盐短缺难题。当时湖南70%的州县都食用淮盐,由于战争的破坏,官府又垄断食盐贸易,导致盐十分贵。为了解民困,骆秉章在湖南增设盐茶局,对民间盐和茶叶的买卖加以管理,由官府疏通销路,推动民间盐茶贸易的发展。这不仅调动了民间自由贸易的积极性,解决了食盐短缺、茶叶销路不畅的问题,又通过征收盐税和茶税,增加了政府收入,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稳定财政
骆秉章在四川时期,发现税目繁多、税费过重,于是命人详细考察各地的税收,防止贪官污吏私自增设税种盘剥百姓。看到民众因为连年遭遇战乱和起义暴动而十分清贫,压力巨大,骆秉章便奏请朝廷减轻四川赋税。他对贫穷落后的城口、松潘、理番等23个州县免于捐输,而对田产丰厚的地主富农,则要求其多捐银并给以封赏。咸丰三年(1853年),清政府为了解决财政紧张问题,大量印刷大数额纸币,导致通货膨胀,金融混乱。面对失控的局势,骆秉章当机立断,果断终止执行朝廷错误的政策,坚决停止铸造发行大钱,以八成制钱收缴大钱一千的比例回收已经发行的大钱,以此稳定了湖南的金融形势。
廉洁奉公
骆秉章身为封疆大吏、湘军统帅,为官领军数十年,虽然军功卓越,地位崇高,权倾一时,却是一名两袖清风、廉洁奉公的官员,加上他平日慷慨大方,乐善好施,经常接济同僚和穷人,其清贫令人难以置信。在他死后,成都将军崇实问骆之侄治丧情形。其侄拿出骆秉章所有的家当,仅箱笥五六具。里面除官服外,其余衣服全是旧衣,其中还有粗布缝制的。余有银子八百两,每封都有藩司印花,证明全是官俸银。崇实大为感动,最后奉旨赏银五千两治丧,其侄方才有能力扶柩回乡。这在晚清政坛极为罕见,左宗棠也被称为清官,还留下了二万五千两存款,李鸿章的遗产更达到了四千万两白银的天文数字,而骆秉章只有八百两。
治蜀平乱
咸丰十年(1860年),骆秉章打着"治蜀平乱"的旗号,带着刘蓉和一支不足万人的湘军入川,接任四川总督。他到四川后与太平军最为强悍的对手翼王石达开部进行了长达三年的决战。同治二年(1863年)春,石达开主力在与湘军激战时被曾与之结盟的彝族土司出卖,遭受重创,在大渡河南岸被困了40多天,仍无法突围,面临末路的绝境,迫不得已致函回应骆秉章的招降政策,坦陈"愿一人而自刎,全三军以投安",希望"宥我将士,请免诛戮"。骆秉章接受石达开的请求,同意"投诚免死"。于是,石达开义无反顾地走向了湘军营帐,但是当6000余名太平军将士集体放下武器后,骆秉章却变卦了,他下令将200多名太平军将领和2000余名石达开的亲信士卒全部处死,其余4000多人尽数遣散。
《清史稿》:"川民感其削平寇乱,出于水火,乃其殁,巷苦罢市,遗爱之深,世与汉诸葛亮,唐韦皋并称"。"骆秉章休休有容,取人为善。胡林翼综核名实,干济冠时。论其治事之宽严疏密若不相侔,而皆以长驾远驭,驱策群材,用能丕树伟绩。所莅者千里方圻,规画动关军事全局。使无其人,则曾国藩、左宗棠诸人失所匡扶凭藉,其成功且较难。缅怀中兴之业,二人所关系者岂不钜哉?"
咸丰帝:"老成硕望,宣力弥勤。"
同治帝:"老成硕望、调度有方。"
左宗棠《答毛寄耘中丞书》:"先生抚湘前后十载,德政既不胜书,武节亦非所短。事均有迹,可按而知。而其遗之尤,溥无如剔漕弊,罢大钱两事。"
佚名《咸同将相琐闻》:"骆公治吾楚十年,而吏民安堵,群寇远遁,此湘楚福星也。"
薛福成《骆文忠公遗爱》:"曾文正公督两江,凡湖广两粤闽等大吏之黜陟(升降),及一切大政,朝廷必以咨之;骆公督四川,凡滇黔陕甘等省大吏之黜陟,及一切大政,朝廷必以咨之,二公东西相望,天下倚之为重"。
蔡东藩:骆秉章系清室名臣,长沙一役,骆已罢职,犹督兵固守,始终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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