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目录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方针和政策,制订和实施全市旅游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掌握全市旅游事业发展状况。
2、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对旅游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3、拟定地方旅游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统计,提供旅游信息。
4、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开拓客源市场,开辟新的旅游项目和路线。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市旅游资源普查,协助做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6、负责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等级考试认证工作。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等级考试认证工作;
2、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统计、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3、负责文电处理、信访、保密、保卫和机关后勤的接待工作,负责办理有关的人大、政协提案;
4、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5、承担全市旅游专项经费的计划和管理工作。
1、负责对全市旅游饭店、旅行社、定点单位进行行业管理,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和三星级饭店的初评、报批工作;
2、负责国内旅行社的初审、报批、年检和业务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的实施、监督和检查;
3、监督和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
1、制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旅游总体形象的宣传促销工作,组织开发重要的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
3、组织展览、节庆等大型旅游促销活动,负责收集研究旅游市场动态,向旅游企业提供信息,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1、指导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和实施县域旅游发展规划,指导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项目的规划与开发; 负责指导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旅游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省级观光工厂等评定;
3、指导和培育旅游新业态;
4、参与重大旅游项目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
5、负责旅游项目招商工作;
6、承担全市旅游专项经费的计划和管理工作;
7、指导旅游商品开发;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质监所
1、受理旅游者投诉,做好旅游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
2、配合市旅游局做好对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3、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做好旅游质量监督工作;
4、负责全市旅游执法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5、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漳州市胜利西路市政府大院十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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